庞庄煤矿闲置门面房出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20 来源渠道:徐矿集团

庞庄煤矿闲置门面房出租招标公告

 

庞庄煤矿闲置门面房现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承租要求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参与

一、出租门面房情况

 

序号

状态

门面房坐落

备注

1

闲置

华美和园四期23号楼内拐角

一房一价

2

闲置

华美和园四期23号楼1号

一房一价

3

闲置

华美和园四期第26栋2楼房屋

一房一价

4

闲置

华美和园二期综合楼下门面房

一房一价

5

闲置

华美和园邮局二、三楼

一房一价

6

闲置

工人村原锅炉房路北门面房(3号)

一房一价

7

闲置

工人村原锅炉房路北门面房(4号)

一房一价

8

闲置

工人村原锅炉房路北门面房(5号)

一房一价

9

闲置

工人村原锅炉房路北门面房(6号)

一房一价

10

闲置

工人村原锅炉房路北门面房(7号)

一房一价

11

闲置

工人村原锅炉房路北门面房(8号)

一房一价

12

闲置

庞庄工人村路西原法院三层

一房一价

13

闲置

庞庄工人村三层楼三层

一房一价

14

闲置

路西职工公寓4、5、6、7、8、9、10、11、12、17、20、21、23、30、31、32号

一房一价

15

闲置

和园二期原老售楼处

一房一价

 

 

 

二、资质要求

   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均可参与招标

三、相关说明

1.承租人经营必须遵守《徐州矿务集团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服从庞庄煤矿的管理。

2.承租人对承租经营场所的装修方案应事先书面申请并征得出租人的同意,未经同意私自改变房屋结构的,一经发现,承租人应及时恢复原状,由此造成全部损失应由承租人承担。

3.承租取得房屋租赁权后,除履行合同外,其他所发生的相关手续以及所发生的包括不限于水、电费等一切费用由承租人承担,出租人不承担由以上原因所引起的任何责任。     

四、其他说明

对以上闲置门面房有意向承租的,可以到庞庄煤矿生活服务经营公司进行咨询。

联系人:周峰峰   联系电话:15150091600

 

 

 

 

庞庄煤矿

2023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