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23 来源渠道:蜘蛛招标通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委托,江苏诚则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该单位的生态修复与矿山复垦监管及系统维护外业核查等工作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JSZC-320803-CZD-X2023-0024
(二)项目名称:生态修复与矿山复垦监管及系统维护外业核查等工作服务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竞争性磋商□询价
(四)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20万元。
(五)最高限价: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
(六)采购需求:生态修复与矿山复垦监管及系统维护外业核查等工作技术服务,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
(七)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6个月内提交正式成果。(具体进度根据甲方要求合理安排)
(八)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
(九)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磋商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
3、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3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32.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乙级测绘及以上资质。
(四)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说明:
本次竞争性磋商采取资质后审方式,在整个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人组织磋商小组先对磋商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磋商文件资质要求的磋商供应商可继续参加磋商,若磋商供应商资质条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可取消其继续参加磋商的资格。
三、磋商文件取得方式:
磋商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如果供应商确认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请把供应商参与磋商确认函、单位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1227478547@qq.com),文件材料费: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未缴纳文件材料费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0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周六、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注:如果磋商供应商未填写供应商参与磋商确认函,在磋商文件发布期间如磋商文件有所更正或修改而代理公司因没有收到确认函或因所留联系方式有误而无法通知到磋商供应商的,其责任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地点: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日9时30分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淮安市淮安区山阳大道45号1号办公楼
五、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2023年11月2日9时30分
磋商地点:淮安市淮安区山阳大道45号1号办公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事项:
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
2、本项目仅采购非进口产品(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八、本次磋商联系事项:
1、采购人联系人(咨询、质疑):朱先生 电话:18015106880
2、磋商现场事项联系人:吉工 电话:19305236001
3、采购人联系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区厦门路6号
4、代理公司联系地址:淮安市淮安区山阳大道45号1号办公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