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31 来源渠道:江苏交通控股
项目名称 | 东部高速部分服务区配电房供配电设施采购及安装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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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DBGS2023-HW-114 | ||||||||
采购方式 | 招标 | 资金来源 | |||||||
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 1、项目概况:东部高速全线开通近20年,海州湾、滨海、大丰服务区配电房内变压器、高低压柜等供配电设施基本上为开通时建设,设备及线路老化严重,同时随着服务区内业态不断丰富满足司乘顾客的需求,也使得服务区各项公共服务设施承受着巨大的服务运行压力,部分服务区供电能力均已不能满足服务和经营需求。为了能够保障服务区日常的供电能力,解决凸显的需求不足问题,消除安全隐患,信息技术部拟组织对海州湾、滨海、大丰服务区配电房变压器、高低压柜、发电机组等供配电设施进行更新改造。 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主要有东部高速公路下属3个服务区(海州湾、滨海、大丰)的供配电系统采购及安装。包括配电房内的变压器、高低压配电柜、发电机等相关设备及配套电缆等材料采购、安装、调试和缺陷责任期(即质保期)维护工作,并负责与当地供电部门协调设计图纸审查备案、增容及入网等相关事宜。 3、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567万元(含税,包括暂列金、安全生产费及招标代理费)。投标人报价超出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计划工期:60 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算),具体实施开始时间由招标人书面通知中标人。 5、建设地点:海州湾服务区、滨海服务区、大丰服务区。具体地点由招标人指定。 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7、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合格。 8、安全目标:无安全责任事故 |
采购人 | 江苏东部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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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鲍晓崇 | 联系人电话 | 0515-88882505 | ||||||
采购代理 | 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叶婷、崔进、程刚 | 联系人电话 | 025-82281998/18651814296 |
标段名称 | 东部高速部分服务区配电房供配电设施采购及安装项目 | 标段编号 | DBGS2023-HW-114-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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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采购文件费用(元) | 0 | ||||||
文件获取方式 | 电子采购平台注册成功后报名下载 | ||||||||
文件递交方式 |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采购平台 | ||||||||
发布网址 |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zbcg.jchc.cn/),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szbtb.com/)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其他事项说明 |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设备制造厂家,联合体成员(包含牵头人)数量不超过2个。 (2)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其牵头人应为高压或低压配电柜的设备制造厂家。如牵头人不具备上述“1、资质要求第(3)项”所要求的资质,则可联合一家具备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该单位应满足上述“1、资质要求第(3)项”的全部资质要求。 (4)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上述“1.资质要求:第(1)和(2)项”、“4.信誉要求” (5)联合体成员应满足:上述“1.资质要求:第(1)和(3)项”、“3.业绩要求”、“4.信誉要求”及“5.主要人员要求” (4)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成员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5)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企业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进行本项目投标。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招标与采购网(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网站:https://zbcg.jchc.cn/portal。本项目在电子采购平台2.0版发布,供应商须使用手机盾数字证书参加采购活动。请投标人安装手机盾并绑定投标人公司,用于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后电子签章、开标解密;办理方式:登录江苏交控电子采购平台,点击首页右侧"供应商手机盾办理"图标进行线上办理。如遇系统问题,可详询平台技术支持: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服务热线025-69012863、025-84658640。未能及时完成注册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2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注册成功后,请于2023年10月31日18时00分至2023年11月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电子采购平台,线上报名后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3.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13日09时30分。 4.2投标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上传完成后请在电子采购平台中查看投标文件上传状态。电子投标文件由“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网站提供的“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响应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生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为Word版或PDF版本,再用手机盾进行签章,最终形成签章完整的电子投标文件。方法见“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指南”(网址:https://zbcg.jchc.cn/portal)。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4.3 本项目 不需要 投标人同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4.4 投标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3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登录电子采购平台进行签到和投标文件解密。本项目开标为全流程电子开标,开标时投标人按照规定时间登入系统进行签到并使用手机盾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结果以平台电子唱标结果为准。 4.5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 | 2023-10-31 18:00 |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2023-11-06 17: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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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澄清截止时间 | 2023-11-07 17:00 | 提出异议截止时间 | 2023-11-07 17:00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3-11-13 09:30 | 开标时间 | 2023-11-13 0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