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1-20 来源渠道:江苏水利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北灌溉总渠堤防加固工程(淮安市境内工程),招标项目资金来自省级以上财政资金、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省级以上财政资金90%、地方配套资金10%。项目法人为淮安市淮安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牵头人)、淮安市清江浦区城区水利工程建设处,招标人为淮安市淮安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淮安市清江浦区城区水利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法人委托检测(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淮安市境内工程地点涉及淮安区、清江浦区。淮安市境内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总渠南堤堤坡防护新建5.643千米、拆建19.132千米,北堤堤坡防护新建16.396千米、拆建6.827千米及岸坡防护0.53千米;总渠南堤穿堤建筑物拆建6座、加固2座;总渠南堤堤顶水泥混凝土道路改建2.27千米以及相应的水保、环保等工程。其中:
清江浦区境内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总渠北堤堤坡防护拆建3.328千米;以及相应的水保、环保等工程。
淮安区境内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总渠南堤堤坡防护新建5.643千米、拆建19.132千米,北堤堤坡防护新建16.396千米、拆建3.499千米及岸坡防护0.53千米;总渠南堤穿堤建筑物拆建6座、加固2座;总渠南堤堤顶防汛道路改建2.27千米;以及相应的水保、环保等工程。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本次质量检测共分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苏北灌溉总渠堤防加固工程(淮安市境内工程)项目法人委托检测。
2.4本合同项目服务期限:36个月,根据工程建设及各阶段验收进度要求及时开展质量检测并编制检测计划和报告,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止。(电子投标文件制作:108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标准,符合《水利工程施工质量项目法人委托检测规范》(DB32/T2707-2014)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①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混凝土工程甲级、岩土工程甲级、金属结构甲级、机械电气甲级和量测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②具有省级(含)以上计量行政主管部门的计量认证资质证书。
(2)业绩要求:近5年(2018年1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服务的业绩(附合同协议书)。
(3)财务要求:/
(4)项目负责人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
(5)其他人员要求:/
(6)信用等级要求:/
(7)投入的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承诺函”中提供承诺)
②委托代理人(如有)、项目负责人应提供至少包含自招标公告发布前近3个自然月中,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须以混凝土检测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投标还应遵守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27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0元;
(3)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15日10时0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交通安全等相关责任自负,费用自理。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2.资质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项目负责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社会保险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
7.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3.2项规定 |
8.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说明:投标人必须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且必须清晰可辨,否则将否决其投标;上述各项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其资格后审不合格;如已中标的,将取消中标人资格,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为C=0.6×A+0.4×B
其中:C—评标基准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A—最高投标限价;B—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报价数≤5 时,取其算术平均值;②当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报价数>5时,取剔除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最高投标限价:59万元。
7.4分值构成:见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2.2.4(1) | 商务评分标准 | 检测单位资信 | 具备有效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证书的,有1个得1分,最多得3分。须提供证书扫描件,未提供的不得分。 | 3 | |
检测单位业绩 | 近5年内(2018年1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服务单项合同金额30万元及以上的业绩的,每有1个加2分;本项最多得4分。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扫描件,未提供的不得分。 | 4 | |||
2.2.4(2) | 检测实施方案 | 检测计划、大纲 | 1.检测工作大纲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得10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2.检测项目、内容齐全,检测计划重点突出得1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3.检测参数齐全,有完善检测手段的得10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4.检测频次满足工程需要、有保证的得10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5.合同管理、资料归档制度完善的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47 | |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l.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20分; 2.偏差每超过评标基准价+l%扣0.5分,最多扣至0分; 3.偏差每超过评标基准价-1%扣0.2分,最多扣至0分。 4.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数值之间采用内插法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数字,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字“四舍五入”。 | 20 | ||
2.2.4(4) | 项目负责人素质评分标准 | 项目负责人素质 | 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2分。须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未提供的不得分。 | 2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近5年内(2018年1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30万元及以上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服务项目负责人的,每有1项业绩得2分,最多得4分。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及其他有效证明材料,未提供的不得分。 | 4 | |||
资源配置评分标准 | 人员配置 | 1.专业(岩土、混凝土、量测、金属结构、机械电气)齐全且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满足工作需要得10分;专业不齐全得0分。 2.项目组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中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每名得2分,中级职称每名得1.5分,最高得5分。 上述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及相关证明,未提供的不得分。 | 15 | ||
仪器设备 | 主要试验检测仪器及专用设备、车辆能满足本工程质量检测业务需要的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投标人须对照检测内容列出所需主要仪器设备名称型号) | 5 | |||
合计 | 100 |
备注:投标人必须按评分标准中相应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且必须清晰可辨,否则不予计分。
7.6关联标段限制中标项目数量规定(如有)
一个投标人在/(所有关联招标项目名称)项目中最多只能在/个合同项目上中标,详细情况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3.2项。
8.其他内容
8.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
8.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安市淮安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牵头人)、淮安市清江浦区城区水利工程建设处
地址:淮安市淮安区宏信大厦15楼基建科
联系人:李科长,联系电话:0517-8591210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生态文化旅游区通源路1号创业投资大厦(青创空间)19楼
联系人:左工,联系电话:15252400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