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区美丽海湾优秀案例创建技术服务

发布时间:2024-03-15 来源渠道:新点交易平台

连云区美丽海湾优秀案例创建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HXJY1110001022069001001

1. 招标条件

连云区美丽海湾优秀案例创建项目业主为江苏海州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连云区美丽海湾优秀案例创建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强化美丽海湾优秀案例示范引领作用,根据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和江苏省美丽海湾建设工作要求,连云区积极打造连岛港口区美丽海湾建设样板,计划开展连岛港口区美丽海湾建设成效调研,全面掌握美丽海湾建设情况,将其总结成立得住、推得开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展示连岛港口区在美丽海湾建设方面的阶段性进展,力争创建国家美丽海湾优秀案例。

2.2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次项目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招标范围如下(即服务内容):

(一)连岛港口区美丽海湾建设调研

1、梳理美丽海湾建设工作进展

基于资料收集和现场座谈调研,汇总、梳理“十四五”期间连岛港口区实施美丽海湾建设的任务措施、项目工程的进展情况。

2、总结美丽海湾建设成效

分析对比实施前后海湾生态环境的变化情况,评估任务措施和项目工程的实施成效。

3、凝练美丽海湾建设经验

系统梳理连岛港口区美丽海湾建设成效,总结凝练美丽海湾建设工作中的经验、亮点,将连岛港口区美丽海湾建设特色固化为可复制、可推广的“连云经验”,加强连岛港口区美丽海湾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增强公众对于美丽海湾建设的参与意识。

(二)连岛港口区美丽海湾优秀案例创建

1、美丽海湾建设参考指标计算

依据生态环境部印发的《美丽海湾建设基本要求》制定美丽海湾建设参考指标支撑资料清单,收集相关资料,计算连岛港口区海湾水质优良比例、海湾洁净状况、海湾生物保护情况、滨海湿地和岸线保护情况、海水浴场和滨海旅游度假区环境状况5个指标情况。

对于符合美丽海湾建设要求的指标,整理完善指标佐证材料;对于尚不完全符合美丽海湾建设要求的指标,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2、美丽海湾优秀案例视频宣传片制作

制作连岛港口区美丽海湾建设视频宣传片,展示美丽海湾建设前后海湾的生态环境和自然风光变化,突出海湾特色,彰显美丽海湾建设的治理成效。

3、美丽海湾优秀案例创建技术支撑

连岛港口区美丽海湾优秀案例申报提供资料支撑和申报建议,包括文字材料、图片资料和佐证资料等,为美丽海湾优秀案例创建提供技术支撑。

2.3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后至美丽海湾优秀案例创建成功为止。

2.4 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55万元,超出此价格为无效投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3.2本项目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2023年09月-2024年02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3.3投标人经营状况、商业信誉和财务信用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自行提供承诺文件,盖章有效)。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③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④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⑤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5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6 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及违法分包。

3.8 资格采用资格后审形式,投标人须提供下列资格审查资料放入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包含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财务状况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4)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无犯罪证明有效承诺文件原件(参照招标文件格式);

5)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材料(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

6企业非失信被执行人(评标现场查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15日至2024年320(请于代理公司联系人电话联系),每日上午 8:30 时至11:30 时,下午 14:30时至18: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持4.2条要求资料至代理公司处领取招标文件。

4.2 若由授权委托代理人前往办理报名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授权委托代理人(本人)请携带近6个月(2023年09月至2024年02月)由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加盖社保机构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原件现场备查)。

4.3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49日15:00时(具体时间以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为准)。

递交地点及方式: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连云港片区海滨大道阳光国际中心D8-1室开标室现场递交。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49日15:00时(具体时间以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为准)。

开标地点: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连云港片区海滨大道阳光国际中心D8-1室开标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 同步发布。

8.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江苏海州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18036682882

 

招标代理:连云港博雅物业管理服务评估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连云港片区海滨大道阳光国际中心D8-1室

联系人:宋工

联系电话:17751860035    

邮政编码:222000            邮箱:boyawuye@126.com

日期:2024年3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