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湖大堤蒋坝段应急加固工程施工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20 来源渠道:江苏水利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洪泽湖大堤蒋坝段应急加固工程已由苏发改农经发〔2024〕920号文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为省级及以上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江苏省洪泽湖水利工程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洪泽湖大堤蒋坝段应急加固工程施工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淮安市洪泽区境内。

2.2项目概况:

洪泽湖大堤位于洪泽湖东岸,是淮河下游重要的防洪屏障,为1级堤防。洪泽湖大堤蒋坝段应急加固工程的任务是针对洪泽湖大堤蒋坝段(桩号60+100~60+580)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洪泽湖大堤蒋坝段应急加固建设,完善区域堤防的防洪能力,改善堤防的管理环境及区域水生态环境。工程主要内容包括:1、堤防达标,按堤顶高程不低于19.00m、堤顶宽度8m进行加固,通过堤身加高、迎水面设置防洪墙等,使蒋坝段堤防满足防洪要求。2、坡面整治,拆除部分堤段迎水坡面房屋,对整治后坡面进行坡面防护等。3、镇政府至卧虎坝段迎水面房屋征迁。工程概算总投资2638万元。

2.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洪泽湖大堤蒋坝段(桩号60+100~60+580)堤防达标480m,主要实施内容包括堤顶加高加宽、迎水面新建防洪墙、坡面整治、堤顶道路等。

本标段对应概算约1321万元。

上述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二卷招标图纸和第三卷第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有关要求,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第一卷第5章工程量清单。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计划工期5个月。(电子投标文件按150天填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的资质。

 

(2)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金额(签约合同价)≥500万元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且工程质量为合格及以上【业绩证明材料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发包人直接发包通知书,本招标文件内要求的“中标通知书”皆同);②施工合同协议书;③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文件,如业绩中无法反映项目规模的,应附发包人(或其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前述序号①②③项三者缺一不可】。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基本存款账户目前不存在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至少有1项与上述(2)项条款要求相同且担任项目经理的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未见其姓名和任职情况的,须附有原发包人出具的相关证明),目前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6)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省级及以上人社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证书

(7)其他人员要求:/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为A、B、C三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为1人。须提供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企业以及水利部直属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由水利部颁发)。

(9)施工设备要求:/

(10)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资格审查资料”之“承诺函”章节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4年8月20日至2024年8月27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前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下载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11日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投标人进行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3.业绩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4.财务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5.安全生产许可证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6.项目经理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7.技术负责人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8.其他人员要求

/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10.施工设备

/

11.其他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0)项规定

12.社会保险

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另含委托代理人,如有)须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从2024年4月至2024年6月之内全部月份的从投标人本单位参保的社保缴费证明,缴纳月份不足和未缴纳的人员应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0款要求,否则均按相应人员缺失处理。

13.联合体

不接受联合体

14.分包人资格

/

15.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β+B×(1-β)

式中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β—T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为65%、70%、75%,三者其一,在开标会上抽取产生;

B—投标人有效报价的平均值,指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投标后,其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其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其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②当其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其余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各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其余投标报价个数×20%(四舍五入取整数值)】。当全部有效标的投标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时,取B=最高投标限价×85%。

本次招标特别约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1265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

总分值为100分,详见7.5。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商务部分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1

投标报价

本工程采用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见本章第7.3款。

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投标报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同(偏差率=0%)得最高分55分,并以此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

①偏差率>0%时,偏差率每+1%,在55分基础上扣1分;

②偏差率<0%时,偏差率每-1%,在55分基础上扣0.5分;

最低得分为零分。

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采用内插法计算。

55

2

企业业绩

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金额(签约合同价)≥1000万元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且工程质量为合格及以上的,有一项得1分,最多得2分。【业绩证明材料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文件;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

同一项业绩企业、项目经理不重复评分,项目经理得分优先。

2

3

项目经理

履约能力

1.项目经理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类高级职称证书,得1分。

2.项目经理2019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金额(签约合同价)≥1000万元的水利工程担任项目经理的施工业绩且工程质量为合格及以上的,有一项得1分,最多得1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文件;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

同一项业绩企业、项目经理不重复评分,项目经理得分优先。

2

4

技术负责人履约能力

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得1分。

1

5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

1.项目组织机构完整,安全员、质检员(质量员)、材料员、施工员、资料员,上述各类人员配备齐全的得5分,缺1个不得分。【上述人员不得兼任,需提供相应证书,否则不得分。】

2.拟任安全管理工作人员中具有有效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最多得1分。

6

6

认证、管理体系

投标人通过ISO质量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与安全体系认证的,缺1项不得分,最多2分。

2

合  计

68

 

技术部分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1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1.内容完整、总体方案切合现场实际、技术措施有针对性,最高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2.专业工程施工方案先进、合理、可行,最高得1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1)堤防填筑工程(2分);  

(2)防洪墙工程(2分);  

(3)护岸(抛石)工程(2分);  

(4)道路工程(2分);  

(5)水保、环保工程(2分);  

(6)其他工程(1分)  

12

2

施工总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布置

1.平面布置图分区合理、标识清晰,最高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2.主要临时设施考虑全面,布置合理可行,最高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2

3

施工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

1.影响进度的关键因素分析准确、关键线路保证措施合理可行,最高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2.劳动力安排合理可行、能满足进度要求,有施工进度计划及劳动力安排图(或表),最高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3.机械设备配备和材料投入合理可行、能满足进度要求,最高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4

4

质量管理体系和措施

1.质量管理体系、制度、岗位职责健全,最高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2.质量保证措施科学合理,影响质量的关键因素分析准确,关键工序有质量控制方案且合理可行,最高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3.质量检测有计划,现场抽检/送检满足相关规范及相关规定要求,最高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5

5

安全管理体系和措施

1.安全管理体系、制度、岗位职责健全,最高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2.安全保证措施、投入计划科学合理,最高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3.安全专项方案先进、合理、可行,最高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4

6

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

1.文明施工总体计划周密、制度完善,措施可行,最高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2.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制度完善,措施可行,经费落实,最高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3.扬尘控制制度完善,措施可行,经费落实,最高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3

7

本工程重点和难点分析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工程重点和难点分析是否准确以及对应处理措施是否合理酌情赋分,本项最高得2分,无描述不得分。

2

合  计

32

备注:凡与评标评分有关的资料,投标人必须将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不予计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9.其他内容

/。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洪泽湖水利工程管理处

地址:淮安市洪泽区洪泽湖大道106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17-8729092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幢603室

联系人:张蓓蓓

电话:025-86338794

传真:025-86338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