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2-28 来源渠道:江苏水利
1.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淮安市境内。
2.2项目概况:
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是国务院确定的172项国家重大节水供水工程之一和进一步治理淮河三十八项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该工程西起洪泽湖二河闸,东至滨海县扁担港注入黄海,全长162.3km,途经淮安市、盐城市。
2.3招标范围:
本项目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淮安市境内)渠北影响工程变电站及内部线路土建施工与设备采购安装主要内容为:新建2座110kV变电站,在入海水道北堤后分别新建运西、运东110kV公共变电站各1座。规模均为50000kVA主变2台(一用一备),电压等级为110/38.5/10.5kV。2座110kV公共变电站分别出35kV、10kV专线至运西、运东各泵站。
本次任务为2座110kV变电所(包括110kV终端塔至进户部分线路)及变电所至各泵站的35kV与10kV供电线路。110kV终端塔及以上部分供电线路不在本次范围。
工程主要概况如下:
1、运西片
运西片(和平南站、宋潮站、朱桥站、古盐河站、临时机口):由工业园区工业变110kV线路T接至朱桥站附近,在朱桥站附近新建110kV运西变电站,作为和平南站、宋潮站、朱桥站、古盐河站及临时机口的公用变电站,公用变电站独立于朱桥站建设。供电方式分别为:110kV公用变电站分别出35kV、10kV线路至朱桥站、和平南站、宋潮站、古盐河站和渠北运西应急排涝临时机口。(具体内容以招标图纸为准)
2、运东片
运东片(新涧河站、兴淮河站、南支河站、衡河站):艾口变出两回110kV线路至兴淮河站附近,在兴淮河站附近新建110kV运东变电站,作为新涧河站、兴淮河站、南支河站以及衡河站的公用变电站,公用变电站独立于兴淮河站建设,四座泵站的供电方式分别为:110kV公用变电站分别出35kV、10kV线路至兴淮河站、新涧河站、南支河站、衡河站。(具体内容以招标图纸为准)
本标段概算8860.32万元。
上述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详见招标图纸和技术条款的有关要求,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第5章工程量清单。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 406天。工程计划2025年3月中旬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或建设方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运西2025年5月底之前通过完工验收,具备投运条件;运东2026年4月底之前通过完工验收,具备投运条件。
2.5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达标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类叁级(含)以上许可;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1个合同金额3000万元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升压站或降压站)工程业绩(至少包含110kV及以上电力设备安装的业绩);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基本存款账户目前不存在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拟派一级建造师的提供电子注册证书),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无在建工程(参照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证书均在有效期内)、无在建工程承诺】。
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备注:拟任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在其它投标项目中拟任项目经理并中标,虽尚未签订承包合同但该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的,该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工程);
②项目经理虽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发包人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视为无在建工程,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的,可以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须提供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出具的允许项目经理参加项目投标的证明材料)。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目前仍有增补或续建工程的)。
(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至少1个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升压站或降压站)工程业绩(至少包含110kV及以上电力设备安装的业绩)施工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
(6)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7)其他人员要求:/;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为A、B、C三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为2人。
(9)施工设备要求:/
(10)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须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②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投标人或拟任项目经理不得存在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有关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情形【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
③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3年内存在行贿犯罪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
④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
⑤中标候选人公示中,将公示前三名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中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如有)、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信息(含姓名、执业资格(如有)、担任职务等),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将否决本次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 2025年2月28日至2025年3月7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前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下载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3月21日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投标人进行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2.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项目经理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8.技术负责人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9.其他人员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
10.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
11.施工设备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9)项规定 |
12.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0)项规定 |
13.社会保险 | 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另含委托代理人(如有)) 须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在开标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在投标单位参保的社保缴费证明。退休人员须提供有效的劳务合同、退休证书、本单位为其办理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效的意外伤害保险证明。 社保缴费证明需明显标注。 |
14.联合体 |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
15.分包人资格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 |
16.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A+B×(1-A)
式中:
A—0.6、0.65、0.7(开标会系统随机抽取)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B—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②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各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剩余投标报价个数×20%(四舍五入取整数值)】;
当全部有效标的投标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时,S=T×85%。
本次招标特别约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人审查评标报告确认存在问题依照法定程序予以纠正的除外,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发现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依照法定程序予以纠正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为8859.71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
总分值为100分,商务部分60分,技术部分40分。详见7.5。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投标报价 |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55分,并以此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 100%以下的,每低1个百分点,在55分的基础上扣0.5分; 100%以上的,每高1个百分点,在55分的基础上扣1分; 数值之间采用插入法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数字,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字“四舍五入”。 | 55 | |
2 | 企业业绩 | 投标人2022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至少完成过1个合同金额5000万元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升压站或降压站)工程业绩(至少包含110kV及以上电力设备安装的业绩)。有1个得0.5分,最多得1分。 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主要内容复印件及竣工验收报告(或备案证书)复印件,证明材料应能反应上述评审因素(时间、规模、合同内容等),如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中无法体现上述评审因素,投标人可补充提供用户证明函、技术文件、工程量清单等其它有效证明材料。 | 1 |
3 | 项目经理业绩 | 1、投标人项目经理在国内至少1合同金额5000万元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升压站或降压站)工程业绩(至少包含110kV及以上电力设备安装的业绩)施工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有1个得1.5分,最多得1.5分。 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主要内容复印件及竣工验收报告(或备案证书)复印件,证明材料应能反应上述评审因素(时间、规模、合同内容等),如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中无法体现上述评审因素,投标人可补充提供用户证明函、技术文件、工程量清单等其它有效证明材料。 同一项业绩评分中项目经理和企业不兼得,项目经理优先。 2、项目经理年龄40(含)-55(含)(以身份证为准,投标截止时间为止),得0.5分,其他不得分。 如果证明材料中未能反映项目经理姓名及任职情况的,应附有发包人<委托人>出具的相应证明,否则不予认可。业绩证明材料中担任项目经理不是同一人的不予认可。 | 2 |
4 | 主要施工管理人员配备 | 1、质检员、施工员、资料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配备齐全得1分,缺1个不得分。【提供相应的岗位证书】 2、上述人员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有1人得0.5分,最多得1分。(不包含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提供相应的职称证书】 | 2 |
合计 | 60 |
技术部分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施工现场总平面和临时设施布置 | 总体布置及临时设施布置合理,有针对性,较好满足施工需要得2分,有缺陷,适当扣分。 | 2 |
2 |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 1、工程施工方案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施工实施计划、协调措施等合理可行得2分,有缺陷,适当扣分; 2、针对工程特点,工程重点难点及应对措施(基础及土建工艺控制施工、设备安装、调试、试验等)分析精准,针对性、可实施性强得3分,有缺陷,适当扣分; 3、技术方案作业规范,施工技术、工艺、设备先进,可操作性强得3分,有缺陷,适当扣分; 4、送电前的各种检试验方案规范合理得2分,有缺陷,适当扣分; | 10 |
3 | 关键设备采购 | 拟选用的设备其合理性、先进性、主要性能参数、性能保证值及可靠性(包括但不限于主变、开关柜、组合电器、继电保护等)优良,采用国产知名品牌(需按照主要设备清单列出拟采用的品牌名称)得7分,有缺陷,适当扣分。 | 7 |
4 |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劳动力、材料、机械设备投入等进度保证措施 | 施工进度计划齐全、完整、合理、可行,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有力、合理、可行得2分,有缺陷,适当扣分; 各阶段劳动力、材料、机械设备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相呼应,能较好满足施工需要,拟调配投入计划措施合理、准确得2分,有缺陷,适当扣分。 | 4 |
5 | 质量保证体系及保证质量的措施 | 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健全,各级人员的质量责任明确,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得3分,有缺陷,适当扣分。 | 3 |
6 | 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 | 安全文明目标明确,措施具体,安全文明施工投入有保证;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明确,安全保证措施完整;降低环境污染和噪音措施完整得3分,有缺陷,适当扣分。 | 3 |
7 | 施工应急方案及抢险措施 | 施工应急方案完整,针对性强,抢险措施合理、可行得2分,有缺陷,适当扣分。 | 2 |
8 | 调试、验收及试运行方案 | 调试、试验、验收计划及试运行计划等方案内容完整、合理得5分,有缺陷,适当扣分。 | 5 |
9 | 档案管理措施 | 工程资料齐全,有专人专职负责,岗位职责分明,档案管理措施可行得2分,有缺陷,适当扣分。 | 2 |
10 | 施工组织设计内容整体评价 | 施工组织设计内容针对性强、科学合理得2分,有缺陷,适当扣分。 | 2 |
合计 | 40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9. 其它内容
本项目监督部门:淮安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 0517-83700150
10.联系方式
地址: 淮安市淮安区淮扬路123号
联系人:贾女士
电 话:0517-8971090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6楼
联系人:佘先生
电话:025-86333395
邮箱:475316021@qq.com
传真:025-86338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