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3-07 来源渠道:新点交易平台
2021-2024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财务决算审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2021-2024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财务决算审计(项目名称),招标人为扬州新材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仪征筑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21-2024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财务决算审计进行公开招标。
2.1 服务地点:扬州新材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2 工程规模: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内的工程清单
2.3 招标范围:扬州新材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1-2024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财务决算审计及后续服务等。
2.4 服务期:接到项目任务书后至2025年12月31日
2.5 最高限价:30万元(其中一标段:10万元;二标段:10万元;三标段: 1 0 万 元 )
2.6其它: /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要求如下: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财政厅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5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1.拟投标的项目审计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若有上述情形,一经查实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该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同时上报至行政主管单位并处罚。3.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因不可抗力原因确实需要更换项目负责人时,必须征得招标人同意。)
3.6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任意一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4年12月-2025年02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已退休人员应提供退休证明材料;
3.7本次招标对类似项目业绩的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财务决算审计项目(业绩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合同;②决算审计服务费发票(部分金额即可);③经会计师事务所盖章的决算审计成果文件。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8其它要求:
3.8.1项目服务期内,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常驻现场,须接受招标人考核。
3.8.2三个标段投标人可兼投但不可兼中。开标、评标顺序为第一、第二、第三标段,一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参与二标段的评审环节,一标段、二标段中标候选人不参与三标段的评审环节。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5.1获取时间:2025年3月7日至2025年3月13日;
5.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仪征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仪征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指:仪征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5.3投标工具使用等相关费用150元,售后不退。
6.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年3月2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现场地址:江苏扬州化学工业园区2号楼2112开标室(万年南路9号)。
6.3.投标文件提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仪征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6.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公告在仪征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yizheng.etrading.cn)上发布。
招 标 人:扬州新材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仪征筑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仪征市万年南路9号 地 址:仪征市万年北路291号
邮 编: 211400 邮 编:211400
联 系 人:樊层 联 系 人:张军
电 话:0514-89181872 电 话:13773499097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