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3-21 来源渠道:江苏住建
一、招标条件 | |||||||||||||||||||||||||||||
太仓市厢融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实施装修改造项目已经由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备案。招标人为太仓市厢融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太仓市厢融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实施装修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太仓市城厢镇长春南路238号、太平南路61-1号、太平南路61号、太平南路63号、太平南路65号、太平南路76号 2.工程规模:总投资2200万元,装修改造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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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须由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和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 (2)本项目最多允许二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且在规定端口上传联合体协议书电子签章文件或原件的扫描件(联合体各方需统一使用电子签章或实体签章),未上传或不符合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参加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4.其它要求:(1)申请人资格、等级要求: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设计资质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施工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2)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在职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投标单位须在规定端口上传《拟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建”“无兼职”情况承诺书》,承诺书格式统一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采用建造师资格投标的须提供本承诺书,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通过;2)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可由项目总负责人兼任;3)施工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并取得安全B类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并在省合同备案系统中未被锁定,且不得在其他任何单位(包含个体工商户)担任任何职务。投标单位须在规定端口上传《拟投标施工项目经理“无在建”“无兼职”情况承诺书》,承诺书格式统一提供,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通过; (3)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本项目合同估算价约2111万元,其中设计费50万元,装修工程施工费2061万元。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近五年(2020年3月1日至今)在申请人单位须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1)、工程总承包业绩:单项合同金额1400万元及以上的装修工程的EPC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工程总承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并须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金额为准);2)、施工业绩:单项合同金额1400万元及以上的装修工程的施工项目业绩,且担任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并须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金额为准(如为分包业绩则无需提供,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如提供的施工业绩为多资质联合体承接的工程或包含于施工总承包项目中,需提供其中装修工程施工部分金额的证明材料,专业分包的装修工程仅计为分包人业绩。如提供的业绩为EPC项目中施工部分,投标人须承担施工部分内容,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在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职务);3)、设计业绩: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金额或工程造价)1400万元及以上的装修工程的设计项目业绩(含方案及施工图设计),且担任设计负责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图审合格证,并须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业绩时间: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项目以施工图审查通过时间为准,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或业主证明等其他辅助证明文件为准,金额以设计合同中体现金额为准。如提供的设计业绩为联合体的,还须提供投标人所承揽的设计部分满足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提供的业绩为 EPC 项目中设计部分,投标人须承担设计部分内容,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在项目中担任设计负责人职务)。注:以上业绩须为本工程拟委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人本单位承担的业绩。如本次投标为联合体形式,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业绩。该工程业绩必须为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平台入库业绩(仅限一项类似工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清晰可见,资格审查申请书中须选定该业绩链接,未经入库的业绩或投标资格审查申请书中未选择该入库业绩的不予认可。不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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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资格预审及评标方法 | |||||||||||||||||||||||||||||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详见附件; |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详情见附件; | |||||||||||||||||||||||||||||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 ◻否。 | |||||||||||||||||||||||||||||
五、投标 | |||||||||||||||||||||||||||||
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4月02日 09时30分 2.现场投标地点: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3号楼三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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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资格预审文件的领取 | |||||||||||||||||||||||||||||
1.资格预审文件领取:2025-03-21 到 2025-03-26
2.领取地点:请到太仓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58.211.58.103:30000/TPBidder资审文件领取菜单领取资审文件 3.资审文件价格:每套售价¥元每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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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说明 | |||||||||||||||||||||||||||||
1、本项目为现场资格预审项目,投标申请人须委派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资格预审开标会,委托代理人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投标申请人代表须携带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需加盖鲜章,非扫描件或复印件>、2024年12月以来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记录),CA数字证书在投标(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签到,并在招标人按资格审查程序解密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向招标人提交身份证明材料核验,联合体投标的,参加资审开标会的代表由牵头单位委派,资格预审开标会地点:江苏省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3号楼三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指定的预审室。未准时出席或未按要求出具身份证明材料的,则视为自动放弃该项目的投标,其资格预审申请无效; 2、申请人(包括联合体各方)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须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资质动态监管核查结果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结果为准,各申请人投标前自行查看网站记录并对此负责; 3、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劢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等级为 C 类及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申请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4、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入围,当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不足9家时,重发公告; 5、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评标、定标标准和方法详见资格预审文件附件; 6、资格预审阶段不需要提供保证金,投标阶段须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为非投标保证金减免项目,投标保证金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全额缴纳; 7、凡涉及资格预审公告及文件的澄清、修改、提疑、回复等相关信息的发布、传递将通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网站方式进行。请各申请人在资审截止日前随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或登录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太仓分中心板块、查看可能发布的资审答疑及补充通知等,申请人遗漏或未及时获知相关答疑及补充通知等的,由申请人自行承担责任。 | |||||||||||||||||||||||||||||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 |||||||||||||||||||||||||||||
九、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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