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4-16 来源渠道:海企咨询招标
1、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江北新区镇南河路等七条道路综合整治工程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服务
项目编号:0675-250JOC007206
2、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2.1项目内容:为本项目提供工程结算审核咨询服务,包括过程结算审核咨询服务和最终结算审核咨询服务。本项目分为三标段,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万元) |
一标段 |
包含镇南河路、天浦路、新浦路的结算审核 |
199.844162 |
二标段 |
包含凤滁路、兴隆路、临滁路、万寿路的结算审核 |
163.755536 |
三标段 |
包含综合管线、杆线迁改、其他及零星工程等的结算审核 |
146.347168 |
2.2本项目预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为:详见2.1,投标人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2.3项目规模:
江北新区镇南河路等七条道路综合整治工程结算上报总金额约为125285.29万元,其中一标段涉及上报金额约为49190.09万元,二标段涉及上报金额约为40212.82万元,三标段涉及上报金额约为35882.38万元。
2.4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管线综合、景观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包含镇南河路、天浦路、兴隆路、临滁路、万寿路、新浦路和凤滁路等七条。其中,镇南河路道路长约2.62km,天浦路道路长约2.51km,兴隆路道路长约1.7km,临滁路道路长约1.43km,万寿路道路长约1.28km,新浦路道路长约1.61km,凤滁路道路长约2.14km。
2.5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咨询人出具正式结算审计报告经委托人审核通过并完成南京江北新区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审计管理系统备案和重大项目系统信息维护和备案,以及审计档案整理交付时终结。
审计报告出具时间要求:咨询人审核工作时限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咨询人负有对建设项目必要的配合协助义务,主要是政府项目评审、政府监察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本次招标活动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3.4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需承担过1个总投资在1亿元(含)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的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或结算审核项目(所报业绩需提供委托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原件备查);
3.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根据履行招标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相应的凭据、发票等));
3.6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3.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无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②无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③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投标单位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10不得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失信行为情形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保存。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4月16日起至2025年4月22日止,每天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平台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https://www.joccon.cn进行注册、登记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可免费进行注册,注册为一次性工作,潜在投标人相关信息有调整,请及时完善;
2)潜在投标人请务必至少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标段,售后不退。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须通过平台填写“开票申请”;未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招标人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4)平台技术支持电话:15378779131,平台注册电话:025-84795425。
5、集中考察或答疑:招标单位不组织,投标人可自行联系招标单位。未考察现场或考察工作不详细的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招标单位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招标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5年5月14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5月14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北新区分中心南京市江北新区天浦路1号五号楼106开标室。
6.2开标地点: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北新区分中心南京市江北新区天浦路1号五号楼106开标室。
7、投标保证金:无。
8、投标文件份数: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U盘形式,须同时包含可编辑的word以及盖章的正本扫描件(pdf,且内容与正本一致),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如未提交,投标人后果自负)。当纸质正本文件和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9、其他
9.1若在评标过程中查出投标文件有虚假,评标小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若成交之后查出投标文件有虚假内容,成交结果无效,并赔偿招标人损失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2投标人之前已承接或实质参与本项目服务内容存在冲突的招标代理业务单位不得投标。
9.3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招标代理、施工阶段造价咨询(跟踪审计)等服务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9.4与本项目存在利害关系(如建设单位与咨询单位高级管理人员存在直系亲属关系等)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咨询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或提供工程咨询服务。
9.5多标段定标原则:同一投标人可以参与所有标段投标,但不可兼中。本项目的评审顺序为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投标人在前一评审标段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继续参加后续标段的评审,但不再作为后续标段的中标候选人。
10、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南京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1、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名称: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与交通局、南京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联系人:龚科
联系电话:025-88029983
1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秋忆、杨洋
联系电话:025-84795407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www.jszbtb.com)、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如果没有及时关注本网站公告导致误投标,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