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6-06 来源渠道: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家港港湾经济技术服务部纯电动自卸卡车购置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张家港港湾经济技术服务部,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货物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委托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对张家港港湾经济技术服务部纯电动自卸卡车购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有招标项目相应资格的单位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张家港港湾经济技术服务部采购3台纯电动自卸卡车及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制造、运输、指导操作及维修保养、竣工验收、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等。
2.2 品牌限定:/
2.3 招标预算(元):¥1800000(含税)
2.4 最高投标限价(元):¥1800000(含税),开标时投标人投标报价(含税)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招标人不予接受,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2.5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内完成交钥匙。
2.6 交货地点:张家港港湾经济技术服务部招标人指定地点。
2.7 采购数量及技术规格:本合同为交钥匙工程,即 3 台纯电动自卸卡车供货、运输、安装、调试、试车及售后等。自卸卡车要求最大设计允许总质量不小于80000 Kg;整车质保不低于18个月,电机、电控系统质保不低于60个月,电池质保不低于72个月或80万度电(先到为准),衰减大于30%免费更换。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第七章《技术供货要求》。
2.8 标段划分:张家港港湾经济技术服务部3台电动自卸卡车购置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3.2 投标人若为制造商,则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提供营业执照);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则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或等值外币,并且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制造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提供制造商及代理商或经销商营业执照);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2024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扫描件;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仅需提供成立以来的公司财务会计报表扫描件;
3.4自2024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所投品牌产品制造商须具有不少于50台同类型纯电动自卸卡车的供货业绩,投标人需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能体现主要供货范围和技术参数的技术协议相关页面,原件备查。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经招标监督部门核实,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人的资质、所提供的业绩进行公告的权利;
3.5 其他要求: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标段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及其代理商不允许使用同一品牌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3.10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投标人可于2025年06月06日23时59分至2025年06月11日17:00时期间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方式:
(1)在www.jstcc.cn平台免费注册(注册咨询电话:400-058-0203,技术电话:025-83303461),注册时的联系人须为本项目负责人。后续相关通知将通过www.jstcc.cn平台直接发送给该联系人。由于投标人注册的联系人信息错误所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注册成功后登录www.jstcc.cn平台,点击屏幕左侧“搜索项目”,在搜索框中输入本项目的项目编号,点击关注;
(3)关注后,点击屏幕左侧“我的项目”,选择相对应的项目,线上扫码支付平台服务费用500元人民币,不予退还。
(4)支付完成后,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和电子发票;
(5)特别注意: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关注、下载文件事宜,否则系统到时将关闭,不再接受报名。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6日上午09:30时
5.2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一正四副,开标一览表须单独提供一份封装,投标文件电子文件(盖章扫描件,U盘)1份。中标后,中标人应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若干份投标文件副本。
5.3 装订要求:投标文件正副本分别装订,目录、页码齐全,封面注明正副本字样。不得活页装订。
5.4 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段内送交到投标会现场: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16楼1602会议室(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
5.5 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后,以邮寄或者由授权代表自行送达至文件接收人手中(邮寄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D座1601室,叶舟(收),15951989261),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文件邮寄在途时间,以及注重文件包装的严密性、防水性,文件包装上须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如采取自行送达的,请提前联系文件接收人,递交时间以文件接收人收到时间为准,逾期送达或未密封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6 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开标仪式,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出席远程异地开标仪式,否则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5.7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jszbtb.com)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张家港港湾经济技术服务部
地 址:张家港金港镇长江中路98号
联 系 人: 谭中原
电 话:1805186610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D座16楼
联 系 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025-83202728
E-MAIL :zb7chu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