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零星维修定点施工单位选取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13 来源渠道: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零星维修定点施工单位选取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5-JQWSXW-F1006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服务名称服务要求服务地点交付时间/服务期限备注
01某单位零星维修定点施工单位选取项目1)建筑工程维修:包括但不限于单位内建筑物的墙面、地面、天花板、门窗等部位的维修,以及屋顶防水、内外墙粉刷、瓷砖修补等工作。2)设施设备维修:涵盖单位内的水管、电线等各类设施设备的零星维修、保养和故障排除。3)其他维修:如单位道路、停车场、非机动车库、围墙等附属设施的维修,以及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导致的紧急维修工作。南京市玄武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内。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2.项目预算: 全年工程总价累计不超过45万元,其中单个零星维修项目预算不超过15万元  

3.最高限价: /

4.本项目第 01  包确定 1  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本项目特定资格:

1)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自2022年6月1日以来(时间以签定合同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零星维修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5 6 16日至 6 20日,每日上午 08 :30   11 : 30 ,下午 15 : 00 17 : 00

(二)申领地点: 电子邮箱领取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1)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自2022年6月1日以来(时间以签定合同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零星维修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四)申领方式

线上发送。投标供应商将材料发送至联系人电子邮箱,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 2025 79 09 00 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 2025  79 09 30 分。

(三)投标地点: 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南京市郑和中路118号1602室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579930分(应当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开标地点: 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南京市郑和中路118号1602室

八、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时间:2025年6月25日10时00分

(二)踏勘地点:详询联系人

(三)联系人:张林华

(四)联系电话:13584037782

(五)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标前答疑会

无。

十、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szbtb.com/)上发布。

十一、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符昌林

办公电话:18306039050

地    址:

十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许娟

办公电话:025-80868976

移动电话:18951011736

采购机构: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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