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徐圩新区集中岸线修复工程总承包(XWAXXF-EPC)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09 来源渠道:江苏交通

招标公告

连云港市徐圩新区集中岸线修复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 连云港市徐圩新区集中岸线修复工程 已由  自然资源部、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自然资办函【2024】2679号、自然资办函【2024】2077号、苏自然资函【2024】830号、苏海环函【2014】154号、苏海环函【2014】19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徐圩新区集中开展湿地岸线补偿修复工作指挥部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徐圩新区集中开展湿地岸线补偿修复工作指挥部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本项目连云港市徐圩新区集中岸线修复工程,包括:江苏核能供热发电厂一期工程项目、盛虹炼化一体化商业油储基地项目、连云港港30万吨航道改扩建工程、港控13宗用海项目等配套的生态修复工程,修复生态恢复型岸线约5400米,修复范围60公顷等。本项目计划分年度进行实施,2025年度计划完成修复岸线长度3.3km,2026年度计划完成修复岸线长度2.1km。生态恢复岸线认定工作也按照分年度进行实施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共设一个标段,即 XWAXXF-EPC 标段,招标范围包括:

  1. 设计部分: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后续服务等,内容包括岸线修复工程的勘察、方案设计、施工图纸设计、施工图审查工程量清单、后续服务等全部工作;

    2)施工部分: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及设备采购内容包括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海堤路修复、互花米草治理近滩整治、潮间带生态环境营造、绿化工程及养护养护期3年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以及为实施上述施工所必须的临时工程及缺陷责任期修复等全部工作

    3)岸线认定:编制的岸线修复认定报告和工程质量及相关内容须符合国家岸线认定的技术要求,须通过上级主管部门验收认定,相关岸线数据纳入国家大陆岸线数据库等

    4)专题工作:对岸线修复评价过程进行跟踪,编制完成相应的岸线修复评价报告;进一步对埒子河口生态环境开展动态监测底栖生物及鸟类的生成及繁衍等方案进行评价。上述专题中对环境风险评价的内容须做出说明,且通过专家论证,出具相关意见。

    3)计划工期:总工期730日历天,其中2025年度要求在20251031日前完成岸线修复及认定长度3.3km。剩余2.1km岸线修复及认定工作2026年10月31日完成; 

    时间节点要求

    1)设计周期:20日历天。中标通知书发出20日历天内完成连云港市徐圩新区集中岸线修复修复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并取得审查意见

    2)施工工期:修复方案通过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后,70个日历天内完2025年度修复工作任务并具备交工验收条件(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工程师发布的书面开工令为准)。

    3后续服务工程完工后30日历天内完成生态恢复岸线认定报告并上报省级主管部门,确保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认定

    4)剩余2.1km岸线修复及认定工作须在2026年10月31日前完成。

    4)控制价(最高限价)3703.4369万元,本项目投标总价招标人设有期望值,(期望值为(35+3358.8484+209.5885*95%+100=3523.265055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总价超过招标人期望值时,其投标将被否决。

    1)工程设计费控制价:35元;

    2)建安工程费控制价:3358.8484万元;

    3其他费控制价为:209.5885万元;

    4)暂列金为:100万元。

    工程设计费、建安工程费其他费不得超过各单项的控制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暂列金为不可竞争费,投标人不得调整,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

  1.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 1 中显示);

    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有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证书施工甲级资质

有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证书勘察设计甲级资质

③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当日不得处于暂扣状态。

若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上述资质,可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

3.1.2业绩要求:

1)以非联合体投标的,须满足下列其中一项业绩要求:

a、2020年71日(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时间,反映在投标报表“表5已建工程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下同)以来,独立投标人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600万元的生态整治修复工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b、2020年71日(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时间,反映在投标报表“表5已建工程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下同)以来,独立投标人完成过至少1项对应投资额不少于人民币1600万元的生态整治修复工程方案设计(或施工图设计)项目和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600万元的生态整治修复工程施工项目。

2)以联合体投标的,须同时满足下列业绩要求:

a、2020年71日(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时间,反映在投标报表“表5已建工程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下同)以来,联合体中设计单位完成过至少1项对应投资额不少于人民币1600万元的生态整治修复工程方案设计(或施工图设计)项目。

b、2020年71日(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时间,反映在投标报表“表5已建工程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下同)以来,联合体施工单位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600万元的生态整治修复工程施工项目。

注:1.设计单位可以将“设计施工总承包”中的设计部分作为“方案设计(或施工图设计)项目”业绩,施工单位可以将“设计施工总承包”中的施工部分作为“施工项目”业绩

2.已完成的工程设计业绩指方案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已取得主管部门批复,下同。

3.1.3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若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以各联合体成员信誉等级低的为准)。

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各成员须满足上述要求)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各成员须满足上述要求)

3.1.4人员资格要求:

1)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符合以下要求:海洋或水工环地质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总承包项目经理且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若投标单位为联合体,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牵头单位派遣

2)设计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单位人员):

拟投入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有海洋或水工环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施工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或联合体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

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海洋或水工环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专职安全员配置满足规范要求:拟投入本标段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且处于有效期内;专职安全员数量须满足《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职安全员数量至少投入1

注:1)项目组人员信息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报表表3中显示的内容为准,未能在表3显示所需的内容则不予承认。

2)总承包项目经理允许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3.1.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第1.4.2项的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 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 2 个;

  2. 联合体各方必须满足本招标公告第3.1款规定的资格要求;

  3.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 联合体信用等级以联合体各方信用等级低的为准

  5.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牵头人要对本项目全部工作负责(包括联合体成员承担的工作)联合体成员根据具备的资质和国家相关部委要求,承担相应的工作

  6.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身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

  7. 联合体投标的,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具有约束力;

  8.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9. 联合体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10. 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2 其他要求

3.2.1 本次招标不允许转包及违法分包。

3.2.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并添加副联单位,联合体各方均应通过“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生成报表,具体以系统规定为准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招标人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单信封综合评分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招标人 徐圩新区集中开展湿地岸线补偿修复工作指挥部

地址 连云港市徐圩新区

联系人 :闫主任

电话 0518-82256110

招标代理 :江苏洋井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连云港市连云区徐圩新区街道云河路与灯塔路交汇处江苏洋井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邮编 222000

联系人 徐工

电话 0518-82106687

8.其他

8.1 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2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应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财务信息、企业业绩、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有效期等均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招标文件另有约定除外),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备案或完善相关信息的备案。未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上述信息或备案信息内容不完善导致无法判定(如投资额、资格证书信息、担任职务等)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评审要求的,均不作为评审依据。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否则相关内容将不作为评审依据,视为缺失。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8.3 下载招标文件后请添加招标代理工作 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QQ号为:763352386。已添加 QQ 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投标人须自行登录江苏交通招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版相关文件下载页面 (http://49.77.204.17:15194/OP/downloadhtml.aspx),下载“投标单位操作视频讲解”,自行学习投标相关操作

8.4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8.5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招标文件预约开始时间为(获取开始时间):2025  7    9  17     00  

招标文件预约截止时间为(获取截止时间):2025   7   16  23   59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5  7  31   09    00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5  7  31   10    00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C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楼开标4(具体室号以现场标牌显示为准)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提醒:按照相关规定,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本项目整个开标过程将通过“腾讯会议”视频形式向各投标人进行网络直播,请各投标人进入会议室后修改为单位名称,以便区别确认。会议主题及会议号将通过招标代理工作QQ发送给各投标人本次项目的经办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保持在线状态,及时进入视频会议室,并配合招标代理做好相关调试工作,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应遵守相关开标纪律,及时响应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的问询,并对其投标文件及开标、唱标等情况进行确认

8.6 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成员的预约以及投标报表制作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系统相关规定执行,投标人操作失误造成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8.7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择优选择承包人,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2025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