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转设全程法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11 来源渠道:

项目概况

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转设全程法律服务JSTCC2551414017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1311室 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07-23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TCC2551414017

项目名称: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转设全程法律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6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6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聘请1家律师事务所为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转设工作提供全程法律咨询、审核协议文件等法律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此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启动,至转设工作完成(即教育部正式批复同意金审学院转设)为结束。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年度的财务报表(如为新成立的公司,应提供公司成立之后的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由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本次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至少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企业政策: 不适用

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特定资格条件:无

2.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项目外,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通过以上查询渠道,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1311室

方式:在https://www.jstcc.cn/平台免费注册(注册时的联系人须为负责本项目的联系人。本项目后续相关通知将通过https://www.jstcc.cn/平台直接发送给此联系人。供应商注册的联系人信息错误是其自身的风险,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责任。技术支持电话:4000580203)。线上支付并下载发票后,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后到南京市郑和中路118号1311室领取纸质采购文件,电子版采购文件可在系统平台自行下载,其效力与纸质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提醒:供应商必须在上述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线上支付事宜,否则系统到时即关闭,不再接受支付。平台服务费:500元,支付完成后,平台提供在线下载电子发票。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7-23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1311室

方式:纸质现场递交。

五、开启

时间:2025-07-23   09:30(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审计大学

地 址:南京市浦口区雨山西路86号

联系人:徐老师、王老师

联系方式:025-583187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

联系人:许萌、吴有进、黄稼成、王芳

联系方式:025-83313697、139147513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萌、吴有进、黄稼成、王芳

电话:025-83313697、13914751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