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1-15 来源渠道:江苏住建
东海县广播电视发射台项目一期设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海县广播电视发射台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东海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东政务办复[2025]60号批准建设,项目使用单位:东海县融媒体中心,招标人(集中建设单位):江苏东海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东海县广播电视发射台项目一期设计(标段)进行公开招标,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东海县广播电视发射台项目一期设计
2.2项目地点:东海县湖西生态园东侧、236省道北侧
2.3设计周期:60日历天
2.4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216米广播电视发射塔1座
2.5 招标范围:包括不限于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估算编制、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各阶段图纸报审服务、工地设计代表及施工期配合服务、竣工图及后续相关配合服务等;法律、法规、规范规定的要求应由设计单位承担的一切任务,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2.6质量标准:设计效果满足招标人要求,设计深度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规定的要求,施工图设计通过审查机构的审核。
2.7最高限价:21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有效期内);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①电子通信广电行业(广播电视发射)甲级设计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甲级设计资质;
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
③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5、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6、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报项目负责人,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社保缴纳凭证(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缴纳时间为2025年7月-2025年12月。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1月15日-2026年1月21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5日9时 00 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
七、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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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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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10分 商务部分:32分 技术部分:58分 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得分应当取所有设计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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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以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5家时,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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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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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1) |
投标报价 (10分) |
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1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2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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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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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商务部分 (32分) |
类似项目业绩 (15分) |
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 ①塔身高度在200米及以上的[广播电视(发射)塔或观光塔或(环境)气象梯度(观测)塔或景观塔或通信塔或微波塔]设计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5分; ②塔身高度在180米(含)-200米(不含)的[广播电视(发射)塔或观光塔或(环境)气象梯度(观测)塔或景观塔或通信塔或微波塔]设计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 ③塔身高度在150米(含)-180米(不含)及以上的[广播电视(发射)塔或观光塔或(环境)气象梯度(观测)塔或景观塔或通信塔或微波塔]设计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 本项最高得15分。 注: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投标人提供的设计合同为准,投标人须将设计合同原件扫描上传于投标文件中。设计合同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业绩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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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项 (6分) |
2015年1月1日至今(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的[广播电视(发射)塔或观光塔或(环境)气象梯度(观测)塔或景观塔或通信塔或微波塔]设计项目获得过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奖项的,有一项得3分;获得过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奖项的,有一项得1分; 本项只计取两个最高奖项,不重复累计。 注:以提供的获奖证书或发文文件为准。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或颁奖部门的相关文件载明的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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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历(3分) |
项目负责人具备:中级工程师职称,得1分;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3分; 注:以提供的职称证书等为准,投标人须将职称证书等原件扫描上传于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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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主要人员资历 (8分) |
(1)结构专业负责人具备:中级工程师职称,得1分;副高级工程师职称,得3分;正高级工程师(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得5分;本项最高得5分。 (2)建筑专业负责人具备:中级工程师职称,得1分;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 注: 1.以提供的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等为准,投标人须将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等原件扫描上传于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2.项目组成员不得兼任,否则不得分。 3.所有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社保缴纳凭证(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缴纳时间为2025年7月-2025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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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技术部分 (58分) |
现状分析 (6分) |
根据现状调查,对现状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方案对策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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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重难点问题应对措施 (10分) |
(1)设计的特点分析、关键技术问题的认知及其对策措施、指出本项目设计的重点与难点以及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2)投标人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知及其对策措施。 (3)指出本项目设计的重点与难点内容,针对重点和难点内容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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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规划 (6分) |
充分考虑场区内部交通流线的合理性,交通流线清晰,出入口位置设置合理,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满足要求,充分考虑与场区外市政道路接驳顺畅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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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方案 (10分) |
设计方案合理、全面、先进、经济可行,并充分彰显建设地点特色元素,充分考虑项目周边自然条件、空间环境等。设计的规划分析图、鸟瞰图、透视图、平立剖面图、交通分析图的完善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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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方案 (10分) |
广播电视塔的结构设计方案布置合理,结构体系明确完善,充分体现广播电视塔的结构特点,抗震措施考虑周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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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6分) |
设计质量保证措施和进度保证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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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5分) |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从各投标人投入的后续服务人员、后续服务的内容以及后续服务承诺等方面进行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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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和经济相结合的分析及措施 (5分) |
技术和经济相结合的分析及设计过程中将采取的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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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其他要求
9.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9.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9.3、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 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 CA 锁驱动、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 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十、 联系方式
1、项目使用单位:东海县融媒体中心
2、招标人(集中建设单位):江苏东海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东海县温泉镇
联系人:陈经理
联系电话:13605124128
3、代理机构: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路36号凤凰大厦19楼
代理机构联系人:章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18-85838346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连云港地区支持实体CA锁和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
1.如需办理实体CA锁,请您联系CA机构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
2.如需申请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请您在投标人“全国CA互认”扫码登录页面点击下载安装,自主选择APP进行安装和线上申请。
使用CA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
实体CA锁(连云港办理点):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名都广场A座614室(家得福双盛店旁江苏银行电梯上楼)。
各机构联系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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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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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点软件 |
新点软件连云港技术支持客服电话 朱家旺 张海南 |
0512-58188503 19962108769 19962109263 199621089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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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联达 |
郑磊 刘书丹 |
13812332568 186512538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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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A名称:CFCA |
孙丽丽 耿立珍 公司客服 |
18005133017(微信同号) 17751872787(微信同号) 40016623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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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梦雪 魏飞 客服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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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 |
下载和办理网址: http://cashare.cebpubservice.com/#/allActivated?tradingSystemCode=E32000054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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