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沪宁高速公路苏州段应急配合项目

发布时间:2022-05-26 来源渠道:江苏交通控股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2022年度沪宁高速公路苏州段应急配合项目
项目编号 NHGS2022-FW-116
采购方式 招标 资金来源
公示开始时间 2022-05-25 17:16 公示结束时间 2022-05-28 17:16
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1. 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2022年度沪宁高速公路苏州段应急配合项目。 1.2招标人: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1.3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4资金落实情况:招标人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 1.5项目概况:为确保沪宁高速苏州段G2/G42 K1120+691-K1190+978清障作业以及道路保畅所要求的其他应急救援任务能够及时处置,配合做好清排障作业区布置,事故现场人工应急清扫,路面障碍物应急清理,重大节假日道路驻点值守,并提供各类交通事故和突发事件的清障救援吊车作业和货物驳载等社会协助力量。同时,包含所辖路段内(含主线,匝道,互通区域)应急清扫,配合摆放标志,路面杂物拾捡及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抢险等工作及实施本项目所需材料的采购,运输养护及其他服务。 2. 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2.1招标范围:沪宁高速苏州段G2/G42 K1120+691-K1190+978范围内(含主线,匝道,互通区域)按公司相关文件要求对清排障作业现场摆放标志、事故现场的人工应急清扫、路面杂物捡拾障碍物排除、独立完成的轻微事故引导、重大节假日道路驻点值守、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抢险等工作及实施本项目所需材料的采购、运输、养护及其它相关服务。具体人员要求和设备要求详见“第五章 服务要求”。 2.2最高投标限价:252.291万元(含所有费用) 投标人各标段的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给定的投标控制价上限的(不含上限值),作否决投标处理。 2.3服务期限: 12个月,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自招标人下达开工令之日起算。 2.4服务地点:沪宁高速苏州段G2/G42 K1120+691-K1190+978。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江苏省、江苏交通控股公司以及本公司相关的技术规范、规定、技术要求。 2.6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采购人
采购人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童瑞峻 联系人电话 025-84362700-301830
采购代理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贾丹 联系人电话 025-84795461、18761662932
| 2022年度沪宁高速公路苏州段应急配合项目候选人名单
排序
候选人姓名
报价/费率
项目负责人
候选人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1
江苏凯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512350.00
/
1.沪宁高速公路江苏段应急配合项目HN2019-YJ-1 合同段 2.沪宁高速公路江苏段应急配合项目HN2020-YJ-1合同段 3.沪宁高速公路江苏段应急配合项目HN2021-YJ-1合同段 4.2021年度苏南高速路网路面专项协作项目
/
2
江苏欧亚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2400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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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沪宁高速公路江苏段应急配合项目HN-2019-YJ-2合同段 2.沪宁高速公路江苏段应急配合项目HN-2019-YJ-4合同段 3.沪宁高速公路江苏段应急配合项目HN-2020-YJ-2合同段 4.沪宁高速公路江苏段应急配合项目HN-2020-YJ-4合同段 5.2020年度沪宁高速常州段应急清扫项目(宁常段)(2020-HNGS-CZD-HC)
/
3
无锡交通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2502600
/
1.沪宁高速公路江苏段应急配合项目HN-2019-YJ-3(锡北驻点)合同段 2.沪宁高速公路江苏段应急配合项目HN-2020-YJ-3(锡北驻点)合同段 3.沪宁高速公路江苏段应急配合项目HN-2021-YJ-3(锡北驻点)合同段
/
其他说明 1. 无锡市常安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拟投入本项目的车辆中缺少1辆叉车和2辆平板车的相关证明材料,与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1.2资格评审标准“其他要求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5.1 (7) 目规定”相违背; 配备12人中有2名在45周岁以上,与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1.2资格评审标准“主要人员要求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5.1 (6) 目规定”相违背,评委会一致决议其未通过资格评审,作否决其投标处理。 2. 苏州市十全吊装搬运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未含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与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1.2资格评审标准“资质要求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5.1 (2) 目规定”相违背; 拟投入本项目的叉车驾驶员未提供特种作业操作证(叉车作业);与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1.2资格评审标准“主要人员要求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5.1 (6) 目规定”相违背; 自有吊车未提供登记证或车辆发票,与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1.2资格评审标准“其他要求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5.1 (7) 目规定”相违背, 评委会一致决议其未通过资格评审,作否决其投标处理。

| 2022年度沪宁高速公路苏州段应急配合项目投标人详细评审得分汇总
无锡交通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39.75
江苏凯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46.75
江苏欧亚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43.75
| 2022年度沪宁高速公路苏州段应急配合项目投标人得分汇总
江苏欧亚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93.66
江苏凯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96.01
无锡交通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8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