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6-27 来源渠道:江苏交通控股
项目名称 | 东部高速部分服务区、收费站供配电改造项目 | ||||||||
---|---|---|---|---|---|---|---|---|---|
项目编号 | DBGS2024-HW-027 | ||||||||
采购方式 | 招标 | 资金来源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06-27 15:41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06-30 15:41 | ||||||
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 1、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东部高速部分服务区、收费站供配电改造项目。 1.2招标人:江苏东部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 1.3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开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4资金落实情况: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 1.5项目概况:服务区作为高速公路重要的公共服务站点,为过往司乘人员提供着各项有效的服务保障。但随着服务区内业态不断丰富满足司乘顾客的需求,也使得服务区各项公共服务设施承受着巨大的服务运行压力,部分站区供电能力均已不能满足服务和经营需求。为了能够保障日常的供电能力,彻底解决凸显的需求不足问题,消除安全隐患,拟组织实施东部高速部分服务区、收费站供配电改造项目。 2、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2.1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针对东部高速的东台、灌云、响水及射阳服务区和赣榆收费站进行供配电增容改造;招标范围包括承包人实施和完成上述服务区和收费站进行供配电增容改造所涉及的变压器、高压设备、低压开关柜、高压电缆敷设及相关配套土建工程等内容的设备供货、运输(含装卸及二次搬运)、拆除费(如有)、回收、安装费、措施费、质检(自检)、设备调试、保电、用电接入、维护费、开通、整体测试、试运行、安全生产费、协调费(负责与当地供电部门协调设计图纸审查备案、增容及入网等相关事宜)、验收、技术服务、文件资料、管理费、保险、利润、税金、缺陷责任期服务(免费质量保证期)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报价清单。 2.2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招标人设置投标控制价上限为人民币920万元(含暂列金、安全生产费和招标代理服务费)。投标人报价超过投标控制价上限的(不含上限值),否决其投标。 2.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日内,缺陷责任期(免费质量保证期):现场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2.4交货地点:江苏东部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所辖高速指定服务区或收费站。 2.5 质量标准或技术性能指标: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及第五章供货要求。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 |
采购人 | 江苏东部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 | ||||||||
---|---|---|---|---|---|---|---|---|---|
联系人 | 鲍晓崇 | 联系人电话 | 0515-88882505 | ||||||
采购代理 | 江苏开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陈静、路漫漫 | 联系人电话 | 025-86618683-801、803 13951692679(陈工) |
排序 |
候选人姓名 |
报价/费率 |
项目负责人 |
候选人业绩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1 |
中科天工电气控股有限公司 |
8629515.95 |
蒋建平 |
1、江苏宁宿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重岗山服务区、管仲、靳桥收费站供配电设备增容项目
2、连徐公司2021年部分站区电力改造工程项目
3、京沪高速公路新沂至江都段改扩建工程供配电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JHK-JDSG12 标段
4、京沪高速公路新沂至江都段改扩建工程供配电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JHK-JDSG26 标段 |
/ |
2 |
江苏海能电器有限公司 |
7819244.00 |
杨浩 |
江苏喜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厂房 10KV变配电设备安装工程 |
/ |
3 |
江苏天正电气有限公司 |
8721538.65 |
王莹莹 |
1、京沪高速公路新沂至江都段改扩建工程供配电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JHK-JDSG11标段
2、京沪高速公路新沂至江都段改扩建工程供配电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JHK-JDSG27标段 |
/ |
其他说明 | 经审查,河南平高通用电气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中报价清单未按最终发布的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的版本填报工程量清单,不符合招标文件评标办法2.1.1和2.1.3形式和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规定,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该单位投标文件不能通过形式和响应性审查,按否决投标处理。 江苏信瀚通智能电气科技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中报价清单未按工程量清单要求填报设备回收价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评标办法2.1.1和2.1.3形式和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规定,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该单位投标文件不能通过形式和响应性审查,按否决投标处理。 江苏华开电气有限公司、江苏依特诺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浙江聚弘凯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企业业绩证明材料未见“发电机”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评标办法2.1.2资格评审标准“业绩要求”的规定:投标人 2021年1月1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下同)以来独立完成过一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0万元的供配电设备供货及安装项目(合同内容须至少包括发电机和配电柜等设备)。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上述三家投标人不能通过资格审查,按否决投标处理。 |
---|
江苏天正电气有限公司 | 31.80 | ||||||||
---|---|---|---|---|---|---|---|---|---|
中科天工电气控股有限公司 | 37.02 | ||||||||
江苏海能电器有限公司 | 30.24 |
江苏海能电器有限公司 | 89.01 | ||||||||
---|---|---|---|---|---|---|---|---|---|
中科天工电气控股有限公司 | 94.54 | ||||||||
江苏天正电气有限公司 | 88.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