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关于废止《入苏动物及动物产品备案工作规程》的通知

关于废止《入苏动物及动物产品备案工作规程》的通知

苏农规〔2021〕5号

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厅各有关处室(单位):

根据《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省政府令第54号)要求,对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江苏省动物防疫条例》有关规定,决定废止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印发的《入苏动物及动物产品备案工作规程》(苏农规〔2019〕4号),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