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原旅游委、镇江市原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分别设有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和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为加强和规范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统筹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市财政局会同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将以上两类专项资金进行整合,合并为镇江市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并联合制订了《镇江市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意见者请于2023年9月9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电子邮箱:zjczjkw@163.com。
联系人:董立,电话:0511-80909973
附件:镇江市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