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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面向全省农业行业领域数字化建设标杆征集优秀案例的通知

关于面向全省农业行业领域数字化建设标杆征集优秀案例的通知

苏农便〔2022〕205号

各设区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厅相关处室(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要决策部署,以数字技术、数据要素作为重要驱动力,加快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征集一批农业数字化建设优秀案例,树立各行业领域数字化转型对标对表、学习借鉴的典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方向

(一)智慧种植。围绕大田种植和设施栽培领域,应用遥感、物联网、5G、北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和智能化装备,在农情感知、田间作业、环境调控、水肥管理、病虫害防治、收获采摘、冷链仓储、加工包装等环节,提高生产管理自动化、可控化、智能化水平,实现节约劳动用工,降低投入品使用,提升农产品品质。

(二)智慧畜牧。围绕畜禽养殖领域,应用电子识别标签、物联网、5G、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和智能化装备,在动物个体识别、精准饲喂、环境调控、疫病防控、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等环节,提高养殖自动化、可控化、智能化水平,实现节约劳动用工,降低养殖投入品使用,提高个体存活率,提升畜禽产品品质。

(三)智慧渔业。围绕水产养殖领域,应用物联网、5G、北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和智能化装备,在水体环境监测、饵料精准投喂、病害监测预警、循环水智能控制、无人机巡查等环节,提高养殖自动化、可控化、智能化水平,实现节约劳动用工,降低养殖投入品使用,提升水产品品质。

(四)智慧农机。围绕智能农机装备研发、推广和应用,推动物联网、5G、北斗、自动驾驶等数字技术和传感器与农机农艺深度融合,提高农机作业服务社会化、专业化、智能化水平,实现省工、增产、增收。

(五)农产品加工数字化。围绕优质粮油、规模畜禽、特色水产、绿色果蔬等特色农产品,提升农产品保鲜、烘干、清洗、检测、分级、包装与加工技术装备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构建基于大数据技术的农产品加工全程质量控制、清洁生产和可追溯技术模式,实现减工降本和提质增效。

(六)农田建设数字化。充分利用GIS、遥感、物联网等数字技术,在农田灌排、耕地质量保护、农田建设监督等方面,提高农田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水平,实现农田建设与保护全程数字化动态监测和监管,有效保障“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落地落实。

(七)农产品保质保供数字化。在农产品市场保供方面,加强物联网、5G、大数据等数字技术及智能装备应用,分析农产品生产、销售、消费发展形势和变化特征,实现农产品市场供需关系、价格走势等监测预警;或在农产品质量追溯方面,强化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数字技术及智能装备应用,建立健全投入品监管、农产品检测、行政执法等数据采集机制,集聚“生产+市场+监管”三方资源,打通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数据通道,有效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八)农业科技服务信息化。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减肥控药等方面,强化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5G等数字技术和智能装备推广应用,有效促进农业绿色化发展;或在农业科技信息服务等方面,应用数字技术和装备,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农户数字素养,并取得显著成效。

(九)乡村治理数字化。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面,应用数字技术和智能装备,实现对农村垃圾处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农村卫生改厕等信息化管理,构建新型管理模式,强化问题线索处置,有力支撑美丽乡村建设;或在农村“三资”“三地”管理方面,应用数字技术,实现申请、审批、管理、交易、监管等业务在线化、一体化,实现农村集体经济监管透明高效,显著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十)农业农村大数据建设应用。在农业产能监测评价、农产品单品全产业链大数据建设、农业生产性云服务、渔业安全生产、农机作业监管、农业重大自然灾害防范、“三农”金融服务等方面,开展大数据应用场景探索,提升数据资源利用水平。

二、征集要求

(一)征集对象主要为企业、农业园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以及政府部门、科研机构等。

(二)案例应用场景明确,在实际应用中取得一定效果,具有较好的示范效应和推广前景。同时,案例须明确所应用的数字农业关键技术、智能装备、分析模型,以及建设应用的系统平台,并自我评价其在业内处于何种水平。

(三)案例材料要求文字精练,表述准确,鲜活生动,逻辑性强,亮点特色有数据支撑。案例应提供相应的辅证材料,可为平台(系统)截图、实景照片(全景照和特写照兼顾)、发文文件和媒体宣传等,其中,提供的图片像素不低于200dpi。案例材料要确保内容真实,数据可靠,不得虚构、杜撰和夸大,申报对象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征集程序

(一)县级推荐。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广泛发动相关条线业务力量,可采取实地查看、座谈交流等形式,充分挖掘辖区内农业数字化建设典型,特别是技术装备强、应用水平高、创新措施实、示范效应好的数字农业案例,择优推荐至设区市农业农村部门。省级企业、科研院所、社会团体等可直接向我厅报送。

(二)市级点评。各设区市农业农村部门秉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对案例材料进行审核,并从技术水平、应用成效、推广价值等方面,对拟遴选推荐至省里的案例逐个进行分析点评,以文件形式将案例材料和点评意见报我厅。

(三)省级发布。省农业农村厅推进农业数字化发展各专项小组对相关案例材料进行点评,并将点评结果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有关专家对案例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省农业农村厅官网公布。我厅还将编印《江苏省农业数字化建设优秀案例推介名录(2022年度)》,在有关重大活动上进行统一发布,并组织新闻媒体采访报道和宣传推介。

四、材料报送

1、加强审核把关。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案例征集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指导相关主体(单位)按照要求准备材料,并加强审核把关,确保案例具有较强的先进性和代表性。每个设区市坚持好中选优原则,推荐数量不少于10个,并明确推荐顺序。省里将把案例征集结果作为评价各地农业数字化发展水平的重要依据,并优先推荐申报全国数字农业农村“三新”案例。

2、规范案例材料。每个案例均需提交申报材料(附件1)和辅证材料,纸质材料装订成册,电子版材料将申报材料和辅证材料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并以“案例名称-征集方向-市-县(市、区)-单位”命名,同时提交申报材料的Word版。辅证材料可包括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登记证等资质文件,近年来的生产经营管理服务相关效益证明、所获荣誉、媒体宣传报道情况等。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信息必须一致。

3、按时报送材料。请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抓紧组织开展相关工作,根据案例征集方向,于2022年8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连同典型案例汇总表(附件2)一并报至相应征集方向的专项小组(见附件3),同时抄送领导小组办公室。纸质材料一式5份统一邮寄至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农业农村厅推进农业数字化各专项小组的点评意见于9月9日前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省农业农村厅推进农业数字化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魏祥帅、025-86263613,邮箱:jshlwzx@126.com。纸质材料邮寄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南湖路97号2号楼401室。

 

附件:

1.农业数字化建设优秀案例申报材料(模板)

2.____市农业数字化建设优秀案例汇总表

3.省农业农村厅推进农业数字化发展各专项小组联系表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8月5日  

附件: 1.农业数字化建设优秀案例申报材料(模板).docx 2.____市农业数字化建设优秀案例汇总表.docx 3.省农业农村厅推进农业数字化发展各专项小组联系表 .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