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外贸稳增长调结构: 出口信用保险奖励项目(投保货物贸易险)

一、申报对象

江苏省注册的外贸企业

二、申报条件

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短期险货物贸易险。

三、申报所需材料

根据保险公司提供数据办理审核拨付,免企业申报。

四、扶持政策

1.按企业当年实缴保费给予省属企业不超过30%、市县企业不超过10%基本补助。

2.企业首次投保,上述补助比例增加10%。产品出口到拉美、非洲、亚洲(不含日本、新加坡和香港)、大洋洲(不含澳大利亚)、欧洲(不含安道尔、列支敦士登、卢森堡、瑞士、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爱尔兰、意大利、荷兰、挪威、西班牙、瑞典、英国)等补助比例增加不超过40%。

3.以上累计支持比例不超过企业当年实缴保费50%。省级外贸综合服务试点企业投保,按当年实缴保费给予80%补助。单个企业的支持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五、认定流程

1.申报企业(单位)将相关项目申报材料报所在地商务部门;

2.区商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联合行文上报至苏州市商务局、苏州市财政局;

3.苏州市商务局会同财政局对项目有关情况进行审核,联合行文上报至江苏省商务厅、江苏省财政厅;

4.江苏省商务厅、江苏省财政厅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六、联系方式

相城区商务局外经贸科:66836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