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广告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2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镇江市知识产权局)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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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广告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镇市监函〔2023〕40号

各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将《2023年全市广告监管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1日     

 

2023年全市广告监管工作要点

2023年,广告监管工作要紧跟广告业态发展新形势,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工作举措,突出新型广告业态监管效能提升,强化导向问题和重点领域广告监管,着力推动广告产业数字化转型,不断优化广告市场环境,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切实维护广告市场良好秩序

1.坚守广告宣传导向底线。围绕重要节庆、重大活动、重要历史事件等开展重点监测、专项监测。打击借党和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名义或形象进行广告宣传的行为。查处各类宣扬奢靡之风、拜金主义、特权思想、过度消费及挑战社会道德底线的虚假违法广告。

2.强化重点领域广告监管。综合利用投诉举报、社会舆情、广告监测等数据信息,动态调整专项广告监测目录。强化对医疗、“三品一械”、房地产、金融、教育培训等重点领域广告监管。继续开展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打击虚假宣传、非法行医、假货频现、价格欺诈等突出问题。开展涉疫广告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利用广告宣称治疗药品和医疗器材紧缺制造焦虑,宣称有预防或治疗新冠感染功能、冒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专家学者等名义欺骗或误导消费者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重点案件督办,曝光典型案例,震慑违法行为。

3.提升广告监测效能。进一步完善“传统媒体+互联网+户外”的“三位一体”广告监测体系,针对新型广告业态、广告模式等广告监测难点,增强大数据预警分析研判能力,不断扩大监测范围、紧盯重点领域、注重结果转换,实现广告监测在广度、深度、精度上不断优化。加强线索派发、复核审查、问题研判、案件转化、结果反馈等全过程监管,提升平台监测的及时性、规范性、闭环性。

4.深化广告领域信用监管。贯彻落实《江苏省广告发布媒介分级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对重点广告经营和发布单位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支持指导行业组织开展会员企业信用评价。做好广告领域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目录事项的抽查工作,推动部门间广告监管数据交换,开展信用分类监管,依法实施信用约束、部门联合惩戒。

二、加快推动广告产业高质量发展

5.建立广告业主体库。扎实做好广告业统计工作,对基层和广告市场主体进行统计业务培训。开展广告市场主体摸底排查,做到情况清底数明。

6.推动广告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发挥广告产业园示范作用和聚集效应,引导园区改造升级传统广告业态,积极推动广告产业从传统业态向数字化转型发展;搭建广告产业上下游产业对接平台,推动镇江特色文化、特色产业与广告产业融合。加强产学研协同,建立广告人才培养实践基地。

7.举办公益广告传播活动。举办第九届“紫金奖”公益传播设计大赛优秀作品赛事活动。通过各类公益活动推送优秀广告作品,宣贯“紫金奖”公益传播品牌。联合省市广告协会,多种形式开展行业人才培训交流,拓宽广告行业人才培养渠道,进一步丰富广告人才培训模式。

三、强化推进广告监管协同治理

8.构建协同共治新格局。充分发挥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的作用,积极协调宣传、网信、公安、卫健委、金融等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宁镇扬”“南京都市圈”一体化协作机制,推动长三角地区广告监管执法联动,做到广告监管信息共享,相关问题迅速排查处置。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构建全面、系统、强大的社会共治网络新格局。

9.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作用。运用好“广告协会+其他行业协会(专业委员会)”体系,巩固好各类专项整治的成果,协调好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大力支持广告协会开展工作,引导其建立公共服务、合作交流、行业自律等机制,团结广大会员企业,凝心聚力、踔厉奋发,积极为镇江广告事业发展建言献策。

四、夯实广告监管工作基础

10.加强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开展各项政治理论学习活动,增强政治素质,建设政治机关,提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意识和能力。

11.加强作风建设。贯彻落实好“廉政机关”建设实施意见、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实施意见,强化廉洁自律意识。

12.加强业务研究。加强对互联网新型广告业态的调研。开展好广告监管工作基层试点工作,通过召开座谈会、咨询会,了解行业发展状况,破解发展监管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