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服务外包和技术出口: 服务外包培训机构奖励项目(年培训人数200-500)

一、申报对象

江苏省注册的外包机构

二、申报条件

1.经省商务部门(苏商服〔2016〕563号)认定的,具有符合条件的场地、设施、专业教材和师资力量的服务外包培训机构,开展的应用型培训,包括校企合作培训、定制化培训、市场化招生培训3类。

2.年培训服务外包人数200人(含)到500人。

三、申报所需材料

1.《2018年服务外包资金申请表》和《服务外包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培训机构基本信息及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近五年有无违法违规行为,是否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等情况;

2.营业执照复印件,地税、国税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后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或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的复印件)。

4. 校企合作培训申报材料:①江苏省教育厅共建专业批复文件;②校企共建专业合作协议;③录取人员名单(内容包括学员姓名、身份证号、院校、联系方式等);

5. 定制化培训申报材料:①定制化培训业务合作协议及企业付费发票等凭证,如提供协议为框架协议,培训学员清单需委托企业盖章确认;②课程体系以及课表;③学员名单(内容包括学员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

6. 市场化招生培训申报材料:①培训人员的身份证、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的复印件或校方提供的三方协议;②培训机构颁发被培训人员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考核合格证书以及被培训人员缴费凭证的复印件;③学员名单(内容包括学员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

四、认定流程

1.申报企业(单位)将相关项目申报材料报所在地商务部门;

2.区商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联合行文上报至苏州市商务局、苏州市财政局;

3.苏州市商务局会同财政局对项目有关情况进行审核,联合行文上报至江苏省商务厅、江苏省财政厅;

4.江苏省商务厅、江苏省财政厅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五、联系方式

相城区商务局外经贸科:66836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