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2-01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政策主题:创业创新
苏财农〔2020〕92号
有关设区市、县(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省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提升农业物质装备和技术水平,现将 2020 年度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项目立项计划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有关市县请列“213 农林水支出”科目,省级预算单位请列“2130199 其他农业农村支出”科目。现就做好项目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项目实施责任
2020 年,我省设有水稻、小麦、特粮特经、蔬菜、西甜瓜、葡萄、草莓、桃、梨、花卉、茶、生猪、肉羊、肉鸡、蛋鸡、水禽、奶牛、河蟹、青虾、克氏原鳌虾、斑点叉尾鮰、紫菜等 22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批准实施具体项目 469 个。各产业技术体系集成创新中心首席专家、技术创新团队岗位专家、推广示范基地主任要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江苏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苏农科〔2017〕17 号)职责要求,做好体系自身建设、协同创新、示范基地建设、成果推广、决策咨询等。
二、科学编制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实施单位登陆“ 江苏省农业科技综合管理系统”(http://www.jsnjy.net.cn/nykj-user-web/#/)-产业技术体系-办公平台填报年度实施方案。各产业技术体系集成创新中心首席专家要高度重视并组织指导编制本体系内项目实施方案,合理确定年度考核指标。项目实施方案经专家审核,项目实施单位签章、首席专家签字确认后,由市县农业农村局、省级单位盖章,于 11 月15 日前一式 6 份报省农业农村厅批复。
三、强化项目实施管理
各市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监管,指导实施单位做好考核、审计、验收准备工作,项目实施过程中,省农业农村厅将适时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运行监控,实施进度不达预期的项目实施单位不得承担下一年度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项目。项目实施结束后 1 个月内,体系集成创新中心组织本体系业务考核;项目实施结束后 6 个月内,有关设区市、县(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完成辖区内项目验收,省农业农村厅完成省级单位项目验收。验收工作组织情况及结果请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以文函形式报省农业农村厅科教处。
联系人:省农业农村厅科教处毕冬梅,025-86263804;省农业农村厅计财处施瑾,025-86263713;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处纪晟, 025-83633155。
附件:1. 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项目 2020 年度资金分配总表
2. 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项目 2020 年度立项计划明细表(分市、县下发)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