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13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财政厅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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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为确保财政管理依据合法、统一,根据《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省政府第54号令)有关要求,经对本厅制发的财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确认废止的财政规范性文件61件, 失效的规范性文件19件。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厅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共166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规范性文件清理

附件:
截至2020年底我厅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xlsx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xlsx
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