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2年江苏省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园和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要点

发布时间:2022-02-17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创业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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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支持

今年拟新建5家省级留创园、6家省级留创示范基地。对新建的省级留创示范基地,给予每家10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资助,省级留创园和留创示范基地建设优先向数字经济产业相关园区倾斜。

二、申报范围和条件

(一)省级留创园

1.获批市级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园并挂有标牌;

2.有较为完备的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支持政策以及专门的服务机构和不少于3人的专职管理服务人才队伍、综合服务专业化水平较高;

3.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专门孵化场地面积不低于10000㎡;

4.留学回国人员集聚效应初步显现,产业发展定位明确、态势良好,经济持续增长。

(二)省级留创示范基地

1.获批省级留创园并挂有标牌;

2.有完备的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支持政策以及专门的服务机构和不少于5人的专职管理服务人员、综合服务专业精准高效;

3.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专门孵化场地面积不低于20000㎡;

4.留学回国人员集聚度和留学回国人员创业企业孵化成功率高,重点主导发展产业集聚效应较为显著,大力带动当地经济发展。

三、审核报送

1.申报省级留创园的,经设区市人社部门审核后,由园区所在设区市或县(市)人民政府向省人社厅提出申请。申报省级留创示范基地的,由园区所在设区市人社部门审核并上报省人社厅,已获建省级留创园、省级留创示范基地的园区不得再次申报同一项目;

2.各设区市人社局组织当地符合条件的园区申报,并审核,并于3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电子版发送到1206991028@qq.com。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瑜;联系电话:025-83236098;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