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5-08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为提升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推动开放型农业高质量发展,我厅修订了《江苏省出口农产品示范基地(区)管理办法》,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公平竞争审查问题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7天,有关单位和公众可在2021年4月15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署名意见寄至南京市鼓楼区龙江小区月光广场8号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对外交流合作处,邮编210036,并在信封上注明“《江苏省出口农产品示范基地(区)管理办法》公平竞争审查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657063426@qq.com
联系电话:025-86263234,联系人:王辉芳
附件:《江苏省出口农产品示范基地(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