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市级宁淮南北结对帮扶合作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8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淮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淮安市财政局 淮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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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市级宁淮南北结对帮扶合作资金的通知

淮发改办〔2023〕51号

市各有关单位,各县(区)发改委、财政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生态文旅区、宁淮智能制造产业园经发局、财政局(财金局):

按照《淮安市南北结对帮扶合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淮财建〔2023〕28号)文件要求,现组织申报2023年市级南北结对帮扶合作资金。请你们按照申报指南要求(详见附件),积极组织开展宁淮南北结对帮扶合作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并将相关申报纸质材料(含电子档)一式5份于5月29日前报市发改委区域经济处,申报材料按照1个项目5份材料分别钉装,材料不工整及签字、证明手续不全等情况一律不予接受。申报工作开展前,请各县区将本地上年度补助的宁淮援建资金项目按照有关规定验收完毕,未验收完毕的项目请说明原因,且无特殊情况不得申报2023年度项目资金,相关证明材料(县区发改委、财政局出具的已验收报告、资金使用说明等)随申报资料一并报送,市发改委及财政局将联合对相关项目进行实地核查。请各申报单位按照《南北结对帮扶合作事项编制指导目录》和《淮安市南北结对帮扶合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文件及2022年度项目审计要求,加强项目审核把关,确保项目符合相关要求。

联系人:市发改委区域经济处廉晓宇,电话:0517-8394523,电子邮箱:ha.hzc@163.com;市财政局经建处王焱,电话:0517-83168097。

 

附件:2023年市级南北结对帮扶合作资金申报指南

 

淮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淮安市财政局              

淮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5月12日           

附件:
2023年市级南北结对帮扶合作资金申报指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