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县(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局):
现将《江苏省专精特新产品和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实施意见(2017-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度省专精特新产品和科技小巨人企业认定工作自发文之日起开始,请各地认真组织相关企业申报,并按程序要求择优推荐申报企业(产品),于4月30日前完成推荐申报工作。
联系人: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处 史文剑
电话:025-86635069 邮箱:WJ_SHI101@163.com
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处 朱敦超
电话:025-83392735 邮箱:13951694457@163.com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3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江苏省专精特新产品和科技小巨人企业
培育实施意见(2017-2020年)
为贯彻落实全省制造业大会精神,推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培育制造业“隐形冠军”,振兴实体经济,加快经济转型升级,依据《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振兴实体经济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现就全省专精特新产品和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紧紧围绕“聚力创新,聚焦富民”,加快实施“中国制造2025”和“互联网+”战略,坚持政府引导与企业主体相结合、标杆引领与面上推广相结合、传统产业升级与新兴产业培育相结合、弘扬“工匠精神”与提升质量品质相结合,通过示范引领、政策扶持和精准服务,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培育一批制造业“隐形冠军”,推动全省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再造新动能、形成新优势,继续保持全国领先。
力争到2020年,认定省级专精特新产品200个、科技小巨人企业150家,争创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培育)企业50家,培育一批在产品、技术、市场、管理等方面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隐形冠军”,成为推动我省经济转型升级的中坚力量。
二、主要条件
专精特新产品是指技术先进创新、质量品质精致、工艺专有独特的产品;科技小巨人企业是指科技创新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质量效益优的“小而强”、“小而优”企业以及行业“隐形冠军”。
(一)省级专精特新产品的基本条件。
1、企业聚焦特定细分产品市场,近两年无亏损,管理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无不良行为记录。企业销售利润率达10%以上。
2、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技术(近2年内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技术)或独特、独有的工艺、技术、配方的专有技术。
3、产品技术、工艺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
4、产品质量优良,无重大质量问题。
5、产品已投入批量生产,市场占有率在全国同类产品中名列前茅。
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先进基础工艺和关键基础材料产品,以及属于《中国制造2025江苏行动刚要》重点领域中的产品,予以优先推荐认定。食品、饮料、服装、鞋帽等类产品不在认定范围。
(二)省级科技小巨人企业的基本条件。
1、企业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近3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重不低于3%,上年度研发及装备升级和数字化、智能化投入总额不低于200万元。
2、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或利税总额800万元以上(含800万元)。主导产品(服务)市场占有率位居国内同行业前五位。
3、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质量性能国内领先,制定并实施知识产权、技术标准和质量保证、安全管理等管理体系。近3年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10%以上,平均营业利润率10%以上。
4、重视人才队伍建设,核心团队具有较好的专业背景和较强的生产经营能力。
5、管理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无重大失信行为记录。
科技创业企业、上市或已股改准备上市企业、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含认定、公告等)企业,以及新技术、新业态、新服务、新模式的企业,优先予以认定。
三、组织实施
(一)实行省市县分级培育。各设区市、有条件的县(市)经信(中小企业)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认定)标准,确定培育(认定)名单,制定培育计划和扶持措施,建立联系帮扶制度。省级专精特新产品和科技小巨人企业从各地培育(认定)的企业中推荐。
(二)实行网上申报。省级专精特新产品和科技小巨人企业每年认定一次。申报企业分别登录“江苏省专精特新产品申报系统”()和“江苏省科技小巨人企业申报系统”(),填报《江苏省专精特新产品认定申报表》(见附件1)、《江苏省科技小巨人企业认定申报表》(见附件2),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三)推荐和认定。各设区市、县(市)经信(中小企业)部门对企业网上申报材料认真把关,提出审核意见,并在网上确认推荐,同时将推荐企业行文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邀请有关专家对通过初审的企业进行实地调研,并组织专家评审。对通过专家认定的企业(产品)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发文公布,同时对江苏省专精特新产品和科技小巨人企业颁发证书和奖牌。
(四)动态管理。省级专精特新产品和科技小巨人企业有效期为3年,到期后将进行复核认定。对复核不合格的企业(产品),取消省级专精特新产品和科技小巨人企业资格。
四、保障措施
(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引导资金对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装备升级和互联网化提升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通过发放信息化券、创新券等普惠扶持方式,支持小微企业专精特新发展。优先推荐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培育)企业。对国家认定的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省级相关专项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
(二)加强精准服务。实施“互联网+小微企业”行动计划,力争到2020年,全省专精特新小巨人培育企业装备数控化率达50%以上。构建省级示范技术平台,推进企业“机器换人”和创新成果转化。每年组织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省股交中心“专精特新板” 挂牌上市。依托省中小企业协会,建立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家俱乐部,开展专精特新发展咨询诊断。
(三)加强经验总结推广。建立和完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运行监测机制,及时掌握企业运行动态。各设区市、县(市)经信(中小企业)部门每年2月底前报送本地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总结。定期编印全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发展报告,选择一批典型经验,进行示范推广。加大宣传力度,在相关媒体上公布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提升企业知名度和影响力。
附件:
1.江苏省专精特新产品认定申报表
2.江苏省科技小巨人企业认定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