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21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财政厅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创业创新
一、政策支持
单个众创社区奖补经费不超过50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加速器等科技创业载体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辅导、科技金融、研究开发、检验检测、成果转化、人才引进等各类服务。
二、申报范围
在江苏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加速器等。
三、申报条件
1.众创空间运行时间不低于一年,其他载体运行时间不低于两年;
2.需经市级及以上科技部门认定(备案);
3.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4.众创社区设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管理运营机构,众创社区内“众创-孵化-加速”科技创新创业孵化链条完善,建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数字应用场景等共享设施,各类科技创业载体总孵化面积不低于10万平方米,上年度为入驻企业和团队提供各类服务支出较高;
5.入驻高新技术企业等各类科技型企业不少于300家,有明确的主导产业方向,在催生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孵化孕育未来产业,支撑创新型产业集群发展方面作用显著。
6.众创社区能够积极贯彻中央和省关于稳增长保就业等系列工作部署,助企纾困解难示范带动作用突出,入驻企业吸纳各类从业人员不少于5000人。
7.年举办创新创业活动不少于30场次,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品牌效应,集聚创新资源能力较强,创新创业生态良好。
四、材料报送
各众创社区运营机构对照申报条件进行自我评价,符合条件的自主填写申报书报送至设区市科技局。各设区市科技局于2月10日17:30前对省孵育计划资金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后填报申报推荐汇总表,并出具正式推荐文件,随同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江苏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五、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高新技术处 徐华 025-83374203
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康亚飞 025-83232116
通讯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37号江苏科技大厦2116室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