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5-08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宿迁市财政局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为加强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监督管理,促进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规范发展,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局起草了《宿迁市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管理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2025年6月8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信函方式。地址:宿迁市人民大道1号(宿迁市财政局)521房间,邮编:223800。信封上请标注“宿迁市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管理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
2.电子邮件。邮箱:sqzfcgc@163.com。
附件:《宿迁市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监管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