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4-18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镇江市商务局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镇商流通〔2023〕65号
各市、区商务局,镇江新区经发局、镇江高新区商务局,全市拍卖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省商务厅关于开展拍卖经营资格年度核查工作的通知》(苏商流通〔2023〕29号)部署要求,我局组织完成了对全市拍卖企业经营资格2022年度核查。经核查,11家企业合格,现将合格企业名单公布如下:
镇江市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镇江华证拍卖有限公司、江苏扬子拍卖有限公司、江苏泓信拍卖有限公司、镇江庆润拍卖有限公司、镇江市丹阳金桥拍卖有限公司、镇江丹凤拍卖有限公司、镇江恒异拍卖有限公司、镇江永信拍卖有限公司、江苏万通拍卖有限公司、镇江兆福拍卖行有限公司。
请全体拍卖企业严格遵守拍卖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诚信守法经营,按时登录《全国拍卖行管理信息系统》,如实填报月度经营情况和年报,按照要求参加年度经营资格核查。逾期未参加核查,以及其他不符合合格要求、不在合格企业名单的企业,应按照规定限期整改,整改符合要求的,将另行发布整改核查合格名单。
联系人:市商务局流通业发展处 姚斌
联系电话:0511-80901152
镇江市商务局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