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常州市丨《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常州市科技成果转化计划(科技成果转化培育)项目的通知》摘要

发布时间:2023-01-12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常州市科学技术局 常州市财政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创业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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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支持

1.当年经专家评审后择优指导性立项,次年组织专家开展项目实施情况现场监督检查,依据实施情况择优下达项目经费,并优先推荐申报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

2.对获得国家、省重点研发类计划立项支持的项目,在市内产业化且属于国内首次规模化生产和应用的,优先立项。

二、重点支持

1.重点支持新增投入5000万元以上的重大成果转化项目。

2.重点支持高层次人才牵头的项目。

3.重点支持能为完成任务提供充足自筹资金的项目。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常州市行政区划(除溧阳市)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单位。

2.申报单位应具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有研发投入且按规定进行年度会计核算。

3.申报单位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具备完成项目所必需的人才、装备和产业化条件,具备一定的前期研究工作基础,能为完成项目任务提供必要的自筹资金。

4.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项重点研发计划或科技成果转化培育计划项目。

(二)项目负责人条件

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职业道德和实施项目所需的组织与管理协调能力。

2.项目负责人应是项目第一承担单位的正式在职人员,并能在法定退休年龄前完成所申报的项目。

3.同一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项重点研发计划或科技成果转化培育计划项目。

(三)申报项目条件

1.申报项目必须符合指南方向。

2.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第一承担单位必须为项目建设与运行的主体,鼓励产学研合作联合申报,合作高校、科研院所作为技术依托单位。

3.项目主要研究和示范工作须在我市完成,并在我市有明确的应用和推广前景。

4.项目新增投入1000万元以上。

四、材料报送

申报单位于1月11日至2月21日17:00间通过“常州市创新创业服务平台”或“常州市科技管理综合服务平台”注册填报。经主管部门网上审核通过后,于2月28日17:00前打印系统生成的申报材料提交主管部门。主管部门统一报送至常州市科技资源统筹服务中心科技项目服务科。

五、联系方式

常州市科技资源统筹服务中心科技项目服务科

联系人:滕一万,黄浩艳,李章林

联系电话:0519-88101380/0519-88105072/0519-88119160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519-88120195

市科技局科技服务业处:焦宏伟

联系电话:0519-85681519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