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7-15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为了切实提高立法质量,推进依法行政,鼓励社会公众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开展《盐城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使用规定》立法后评估工作,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一、公开征求意见期限
2025年7月14日至8月13日
二、意见反馈途径
1.通过信函方式请寄至: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21号446室,邮政编码:224005,请在信封上注明“立法后评估意见建议”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ycfgw446@163.com;
3.通过传真将意见发至:0515-86660545。
附件:
1.《盐城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使用规定》
2.《盐城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使用规定》立法后评估公开征求意见反馈表
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7月14日
附件:
1.《盐城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使用规定》.pdf
2.《盐城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使用规定》立法后评估公开征求意见反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