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7-29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南通市人民政府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通政办发〔2025〕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直属园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贯彻落实政府权责清单制度,规范市设行政权力运行,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22号)规定,依据2023年7月至2025年6月间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7部地方性法规、市政府制定的1部规章设定的行政权力事项,对《南通市市设权力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共涉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动态调整事项8项,均为新增权力事项。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南通市市设权力清单动态调整事项(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予贯彻落实。
附件:《南通市市设权力清单动态调整事项(2025年)》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