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8-18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江苏省海事局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苏安办〔2025〕20号
各设区市安委会,省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加强安全风险管理,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根据《江苏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管理条例》规定,省安委办、江苏海事局联合公布《江苏省水上交通领域(长江干线及南通沿海)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目录》。目录可在省应急管理厅和江苏海事局网站上下载。
请各地、各有关部门督促指导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有关企业(单位)认真学习,对照目录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管控,并按照条例规定主动报告,有效提升安全风险管控能力水平。
附件:江苏省水上交通领域(长江干线及南通沿海)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目录
江苏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海事局
202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