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知办发保字〔2022〕6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
现将《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创建示范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22年12月13日
附件: 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创建示范管理办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