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摘要

发布时间:2022-08-19

政策级别:国家级

发文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资质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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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主体

1.“数字领航”企业方向:申报主体为近5年入选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领域相关试点示范的制造企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智能制造试点示范等,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2.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和特色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方向:申报主体包括制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电信运营商、科研院所或其联合体等,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发展能力。

二、申报要求

1.对于已列入前期同类试点示范的项目或仍在示范期的项目不可重复申报(“数字领航”企业方向不受此限制),未建或在建项目不可申报。

2.中德智能制造合作方向不接收仅购买产品但未进行实质性合作的项目。

三、材料报送

申报企业填写申报书报送至各地工信主管部门,各主管部门于2022年8月31日前初审后提交至工信部信息技术发展司,工信部于9月16日前组织专家进行评审,9月30日前确定拟支持的试点示范项目名单并公示。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学科 王刚  

电话:010-68208278

邮箱:miitxrs@163.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11A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100846)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