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7-04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为贯彻落实《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 (人社部今第29号)、《关于贯彻落实<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405号)、《关于贯彻落实<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的通知》(苏人保规〔2016〕18号) 有关规定,健全用人单位劳动障守法诚信档案,督促和引导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现将以下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予以社会公布。
序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单位名称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单位地址 | 主要违法事实 | 查处与整改情况 |
1 | 91320508323613784F | 苏州利斯尔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解振 | 苏州市吴中区苏蠡路81号苏蠡商务大厦6楼601室 | 该单位拖欠5名劳动者劳动报酬人民币86656.2元,且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 | 行政处理 |
2 | 92320509MA1Y428WX1 | 吴江区松陵镇王铜根羊毛衫编织厂 | 王铜根 | 苏州市吴江区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太湖新城)横扇街道南举路888号 | 该单位拖欠86名劳动者劳动报酬人民币3448652元,且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 移送公安机关 |
3 | 91320594MA1WEE1W6Y | 苏州楼上楼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陈孝亮 | 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胜浦路118号3幢4层463室 | 该单位拖欠53名劳动者劳动报酬人民币1154100元,且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 移送公安机关 |
4 | 913202050518207706 | 江苏七点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 封海 | 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新材料产业园青港路 | 该单付承包的吴江区绿地太湖郎案外墙保温项目拖欠46名劳动者劳动报酬人民币1200000元,该单位未履行农民工工资先行清偿义务,且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 | 行政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