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7-29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徐州市知识产权局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徐知通〔2025〕7号
各县(市)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跟踪掌握市级知识产权项目实施情况,督促项目承担单位认真履行项目合同任务,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安排,我局将开展2023年度市级高价值商标品牌培育计划项目和2023年度市级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的中期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时间
2025年7月28日至2025年9月5日。
二、评价对象
1.2023年度立项的市级高价值商标品牌培育计划项目承担单位。
2.2023年度立项的市级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承担单位。
(具体名单见附件1)。
三、时间安排
7月28日至8月8日,各承担单位对照项目合同书进行项目实施情况自查,根据评价类型分别撰写评价验收报告(附件2),并准备项目经费支出明细等相关材料。
8月9日至9月5日,市知识产权局会同项目单位所属辖区知识产权局进行评价,同时了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听取对市级知识产权项目建设工作的意见建议。
四、评价内容
(一)知识产权指标创造运用情况
(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1.市级高价值商标品牌培育计划项目承担单位重点评价商标品牌战略规划制定及运行情况、商标品牌建设领导机制落实情况、商标品牌运营宣传和自主创新情况,以及商标品牌维权保护等情况。
2.市级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承担单位重点评价企业知识产权战略规划实施情况、专利信息数据库建设及运行情况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及人才队伍建设情况。
(三)经费使用及管理情况
(四)其他主要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五)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情况
五、有关事项
(一)此次评价的结果将作为后续资金拨付的依据。
(二)请相关辖区知识产权局认真指导项目承担单位做好项目中期评价的准备工作。
(三)请各项目承担单位对照合同内容认真开展自查,并按照附件模板撰写中期评价报告,同时提供有关材料的原件备查。
(四)请各项目承担单位于2025年8月11日前将中期评价报告纸质件(A4纸双面打印,平装订,封面加盖公章)报送市知识产权局,并将中期评价报告和佐证材料的电子件打包发送至邮箱xzip2019@163.com。
材料受理地址:徐州市云龙区新安路11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18室。
联系人:李钦华,0516-69859237。
附件:
1.2025年度第二批参加中期评价的单位名单
2.徐州市知识产权项目中期评价报告
徐州市知识产权局
2025年7月22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附件:
附件1-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