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摘要】《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省“互联网+先进制造业”特色产业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要点

一、支持政策

1.优先支持基地内企业创建省级以上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示范试点、工业互联网领军企业培育以及工业互联网领域核心技术攻关、解决方案遴选、标杆工厂建设等专项;

2.优先支持基地整体开展区域数字化转型试点和申报国家级相关示范基地(区)。

二、申报对象

省内国家级、省级产业园区和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

三、申报条件

1. 上年度区域工业产值≥700亿元,区域规模以上企业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3%,至少2家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50亿元,至少5家创新领域供应商企业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 ;

2. 至少获得1项国/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等资质;至少有2家企业入选省工业互联网服务资源池,至少有1个企业/项目入选国/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项目;

3. 至少有3家企业获评国/省级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等项目,至少有1个四星级、五星级上云企业,至少有2个三星级上云企业,1个以上省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项目;

4. 光纤到企覆盖率≥80%,5G等新型无线网络和技术已初步应用,投融资环境较好,有重点培育型企业;

5. 至少有1家面向工业互联网新技术研发创新、测试验证的创新中心/实验室/科研机构,至少有1个孵化器、加速器、众创空间,至少10个工业互联网网络、平台等方向企业入驻;

6. 园区支持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每年专项资金≥500万,支持建立工业互联网相关联盟、协会,有完善的人才培养、引进、激励机制和政策保障。

四、其他事项

1.各地工信部门于2021年8月2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按要求送至省工信厅两化融合推进处。电子版材料发到邮箱(1581288769@qq.com);

2.已认定的特色产业基地,于年底前开展年度质量评估和复核工作,时间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钟维亚

电话:025-69652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