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0-29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苏市监计量〔2021〕231 号
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局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计划和市场监管总局计量单位使用情况“双随机、一公开”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指南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法定计量单位使用情况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1年度计量单位使用情况检查重点为宣传出版、文化教育领域。2021年9月13日至17日,我局对双随机抽取的12家报刊、图书出版等单位(报刊出版单位9家,书刊及音像出版单位3家,抽样率达10.9%)的286份报纸、100本图书进行了集中现场检查,其中147份报纸和34本图书使用单位存在一定程度问题。
二、主要问题
(一)报纸。主要问题是长度、面积、体积、质量、时间等计量单位的使用不规范。如对长度单位的表述出现使用里、公分、尺、寸等情况;面积、体积单位平方米、立方米错误使用平方、方、万方等口语化表达方式及ML、CM等单位符号错误;存在质量单位千克(kg)使用KG、斤,时间类计量单位使用分钟和点(个)小时等单位的情况。
(二)图书。主要问题是时间、长度等计量单位的使用不规范。如对时间单位错误使用分钟、点、点钟、秒钟等情况较为多见;长度单位的表述使用公分、丈、里、尺等。
出现上述问题主要原因:一是作者正确使用计量单位的意识不强,对计量单位使用基本要求掌握不全面;二是出版单位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对计量单位使用重视程度不够,编审、校对存在薄弱环节,未能做到严格把关。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针对存在的问题,各市场计量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计量单位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督促存在问题单位及时整改。同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普及法定计量单位知识,提高全民法制计量意识。各有关计量单位使用单位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加强对编审、校对人员计量单位使用法律法规和相关专业知识的培训,建立完善内审和责任机制,确保依法合规使用计量单位。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