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申报2016-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第二批)企业及车辆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6-20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镇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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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申报2016-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第二批)企业及车辆的公示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工信部办公厅、科技部办公厅、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申报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5〕17号),以及省有关工作要求,我市收到北汽蓝谷麦格纳汽车有限公司2021-2022年度推广车辆申报材料(第二批),共申报新能源汽车277辆,补助资金316.071万元。经审核,现将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5年6月20日至2025年6月26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市工信局装备工业处联系,联系电话:0511-89666820。监督电话:0511-84426932。

 

附件:

1.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车辆补助资金清算信息汇总表

2.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车辆补助资金清算信息汇总表

 

镇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6月20日

附件:
1.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车辆补助资金清算信息汇总表.xlsx
2.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车辆补助资金清算信息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