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全市技术改造备案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11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常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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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信局关于加强全市技术改造备案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

常工信投资〔2022〕7号

各辖市、区工信(经发)局,常州经开区经发局: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全市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按照《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和“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等政策文件要求,加强项目备案机关、项目单位的责任落实。

二、辖市、区工信部门要对以下方面进行自查:1.所属辖区内企业是否通过“江苏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及时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和竣工等建设实施基本信息;2.是否属于实行核准管理的项目;3.是否按照备案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进行建设;4.是否属于产业政策禁止投资建设的项目;5.是否属于权限内审批备案的项目等。全面梳理2019年以来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相关情况,形成书面工作报告,于3月中旬前报送市工信局投资与技术改造处。

三、鼓励引导企业加快实施有利于提升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水平的技术改造项目,指导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投资建设项目依法办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相关手续,按照“三同时”的原则建设安全、环保设施。

请各辖市、区工信部门根据职责分工主动服务辖区内企业投资项目,同时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全面促进我市工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联系人:冉永明,电话:85681271。

 

常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1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