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7-30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苏市监检测〔2025〕120号
为加强我省检验检测机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督促检验检测机构落实主体责任,保证其技术能力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我局将组织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能力验证项目
2025年江苏省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项目共10项。涉及生态安全1项、公共安全2项、食品安全2项、民生热点1项、1650产业体系1项、监管需求3项。具体项目为:水中卤代烃含量的测定,无机保温材料生产原料的关键化学组分测定,接地电阻试验,果蔬汁中脱氢乙酸的测定,食品接触材料餐饮具中阴离子洗涤剂的测定,锂离子电池的放电容量试验,汽油车排气污染物HC、CO、NO体积分数检测,柴油车排气污染物NOx体积分数检测。
二、能力验证承担机构
本次10项能力验证项目分别由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江苏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无锡市检验检测认证研究院、徐州市检验检测中心、镇江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盐城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验检测中心、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按照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的规定予以实施。包括策划、制定能力验证方案;制备或者取得能力验证物品(样品),并对其进行验证、定值和分发;对参加能力验证的检验检测机构提交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和结果评价,编制能力验证结果报告;按照市场监管部门的要求向参加能力验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发放能力验证结果报告等。
三、参加范围
1.水中卤代烃含量的测定,果蔬汁中脱氢乙酸的测定,化妆品(精华乳)中镉的测定,接地电阻试验,锂离子电池的放电容量试验,食品接触材料餐饮具中阴离子洗涤剂的测定等6个能力验证项目,全省具备相关项目(参数)检验检测能力的省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均须参加,其他检验检测机构可自愿参加。
2.汽油车排气污染物HC、CO、NO体积分数检测,无机保温材料生产原料的关键化学组分测定,海上风力发电机组重要结构件防腐性能试验等3个能力验证项目,由省市场监管局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参加能力验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名单,其他检验检测机构可自愿参加。
3.柴油车排气污染物NOx体积分数检验项目,由省市场监管局按照2024年本项目能力验证不合格的检验检测机构确定“回头看”名单,其他检验检测机构可自愿参加。
四、工作要求
1.省市场监管局采取抽查的方式对本次能力验证项目进行监管。对无故未参加本次能力验证或结果不合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纠正并公布机构名单,并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中加大对其抽查概率。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应将本通知转发给相关检验检测机构,督促其按要求参加,并及时报送相关工作信息。涉及现场能力验证的项目,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派员协助现场验证工作。
2.能力验证承担机构在江苏省检验检测监管服务平台(苏检通)能力验证系统上发起能力验证项目后,能力验证参加机构要在系统上提交报名表、确认接收能力验证物品(样品),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检测数据或结果以及相关原始记录(含谱图等必要的技术文件)等,实现能力验证工作全流程管控、全过程留痕。
3.能力验证承担机构应配备足够的资源,保证能力验证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统一规范实施。本次能力验证,不安排补测活动,均以一轮测试结果为基础进行统计评价。
4.能力验证参加机构应当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的要求独立完成能力验证物品(样品)检测,并在规定时间内真实、客观地报送检验检测数据、结果及相关原始记录,不得私下串通比对能力验证数据、结果或者出具虚假能力验证数据、结果。
5.能力验证工作经费由省市场监管局承担,能力验证承担机构不得向参加能力验证的检验检测机构收取能力验证费用。
附件:
1.水中卤代烃含量的测定能力验证工作计划
2.汽油车排气污染物HC、CO、NO体积分数检测能力验证工作计划
3.柴油车排气污染物NOX体积分数检测(不合格机构“回头看”)能力验证工作计划
4.果蔬汁中脱氢乙酸的测定能力验证工作计划
5.化妆品(精华乳)中镉的测定能力验证工作计划
6.无机保温材料生产原料的关键化学组分测定能力验证工作计划
7.接地电阻试验能力验证工作计划
8.海上风力发电机组重要结构件防腐性能试验能力验证工作计划
9.锂离子电池的放电容量试验能力验证工作计划
10.食品接触材料餐饮具中阴离子洗涤剂的测定能力验证工作计划
11.参加汽油车排气污染物HC、CO、NO体积分数检测能力验证项目的检验检测机构名单(随机抽取)
12.参加无机保温材料生产原料的关键化学组分测定能力验证项目的检验检测机构名单(随机抽取)
13.参加海上风力发电机组重要结构件防腐性能试验能力验证项目的检验检测机构名单(随机抽取)
14.参加柴油车排气污染物NOx体积分数检测能力验证项目的检验检测机构名单(不合格机构“回头看”)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29日
附件:
附件1-14.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