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7-09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苏州 市“人工智能+”专项工作组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各有关单位:
《人工智能企业等级评价指南》团体标准由苏州市人工智能行业协会发布立项,现标准起草组已完成该项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为保证标准的科学性、严谨性和适用性,现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期限截止至2025年8月3日。
相关单位或个人若对标准文本有修改意见,请于2025年8月3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意见反馈表(附件2)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标准起草组,电子邮箱地址:ai@suzhouai.cn。涉及修改重要内容时,请将有关证明材料一并附上。
联系人:吴老师 18014016508;何老师 13506213147
详见附件:
附件:
1.人工智能企业认定与评价指南(征求意见稿)
2.苏州市人工智能行业协会团体标准意见反馈表
市“人工智能+”专项工作组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