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法企同行助企发展项目服务机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15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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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法企同行助企发展项目服务机构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惠企法律服务供给,着力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精准的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苏州市企业服务中心现向社会公开遴选法企同行助企发展项目服务机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法企同行助企发展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本项目服务时间1年;

2、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普法宣传等,通过实地走访、座谈讨论等方式,精准对接企业需求;

3、举办不少于4场专题活动,选定不少于20家企业作为定点服务对象;

4、主要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发展规划、合同履行、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帮助企业提高预防、化解法律风险能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三、遴选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我中心将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遴选,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择优确定。

四、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

2、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业绩、无不良信用记录;

3、具有从事政府委托服务及相关服务的工作经验,曾为各级企业服务中心提供过相关服务案例者优先考虑;

4、申报企业具备在苏州市内开展业务所必要的技术和服务团队支持。

五、申报材料

1、单位概况。包括但不限于:机构设置情况,机构相关工作资质、荣誉、业绩,服务团队人员学位、学历、职称,相关工作案例、承接政府相关项目等情况;(须提供佐证材料)

2、营业执照(单独页,须清晰可辨,盖公章);

3、项目实施方案(包含时间计划、活动主题及服务内容、落实推进思路、预期成果);

4、报价方案(单独页,盖公章);

5、法人单位在“信用中国”的信用报告及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信用承诺书。(承诺书盖公章)。

六、申报材料印制要求

1、上述第五部分所提申报材料,申报单位须将材料清单编制目录,统一采用A4纸张规格排版,编制页码,装订成册(胶装,不可使用非纸类封皮和夹套),一式3份(一正本两副本)。

2、材料封面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加盖骑缝章;涉及承诺内容、营业执照、报价方案的页面,加盖单位公章。

七、报名时间及地址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21日17:00,申报单位请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将申报文件送至我中心,所有材料密封提交。本次征集不接受电话、邮件、传真等方式报名,逾期不予接收。

报名地址:苏州市高新区泰山路601号,苏州市企业服务中心(苏州市智能制造融合发展中心)

联系电话:0512-651175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