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关于组织推荐2022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要点

发布时间:2022-04-25

政策级别:国家级

发文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创业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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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良好;

2.在国内建有科研、生产基地且中方拥有控制权;

3.已认定为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

4.技术创新成果通过实施技术改造,取得了较显著的成效;

5.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从业人员300人以上,年销售收入3000万元以上,资产总额4000万元以上。

二、申报要求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企业不超过3家;

2.已开展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企业不超过4家;

3.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企业各择优推荐1家企业。

三、材料报送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央企业于2022年5月27日前将材料报工信息部(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22号,邮编:100037)。

四、联系方式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刘 丹 010-68205231

机械工业信息研究院  牛江蓉 010-88379229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