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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增补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的公示

关于2023年增补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的公示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商办电函〔2023〕357号)要求,我部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电子商务专家,依照《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综合评价办法》及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对154家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各地新推荐的105家其他电子商务产业基地进行了综合评价。

根据综合评价结果,并经综合考量,拟从2022年-2023年连续两年在由各地推荐的综合评价得分排名靠前的电子商务产业基地中择优选出17家,增补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将书面意见送达商务部电子商务司。

公示时间:2023年8月22日-28日

联系电话:010-65198950

传真:010-65197902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商务部电子商务司

邮政编码:100731

电子邮箱:yycjc@mofcom.gov.cn

 

附件:2023年拟增补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名单

 

商务部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司

2023年8月22日       

附件: 2023年拟增补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