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5-06
政策级别:国家级
发文部门: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创业创新
一、申报条件
1.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
2.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参与单位以及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3.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4.项目(课题)负责人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
5.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课题),相关人员不得申报该项目,申报项目受理后,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6.项目具体申报要求详见各申报指南,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推荐单位
1.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司局;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主管部门;
3.原工业部门转制成立的行业协会;
4.纳入科技部试点范围并且评估结果为A类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及纳入科技部、财政部开展的科技服务业创新发展行业试点联盟。
三、材料报送
1.各申报单位于5月17日8:00至6月20日16:00线上预申报(http://service.most.gov.cn),确因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提供的,按要求进行补交。进入答辩评审环节的申报项目,由申报单位按要求填报正式申报书,并通过国科管系统提交,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2.各推荐单位于6月24日16:00前通过国科管系统确认推荐项目,并上传相关材料。
四、联系方式
1.技术咨询:
010-58882999(中继线)
2.业务咨询:
(1)“先进结构与复合材料”重点专项:010-68104778
(2)“稀土新材料”重点专项:010-68208208、68207717
(3)“高端功能与智能材料”重点专项:010-68104475
(4)“新型显示与战略性电子材料”重点专项:010-68104778
(5)“储能与智能电网技术”重点专项:010-68207731、68207706
(6)“可再生能源技术”重点专项:010-68104408
(7)“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重点专项:010-68104430
(8)“氢能技术”重点专项:010-68104492
(9)“交通基础设施”重点专项:010-68104462
(10)“交通载运装备与智能交通技术”重点专项:010-68104467
(11)“新能源汽车”重点专项:010-68104408
(12)“高性能制造技术与重大装备”重点专项:010-68104402
(13)“智能传感器”重点专项:010-68104423
(14)“工业软件”重点专项:010-68104472
(15)“增材制造与激光制造”重点专项:010-68104487
(16)“智能机器人”重点专项:010-68207734、68207732
(17)“网络空间安全治理”重点专项:010-68207726、68207794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